看到你的回應,真心覺得你
不讀書+沒有良心
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
今天對別人進行指控
指控的人必須提出相關的證據
而不是由被指控的人自己來證明
所以怎麼會是由柯P來證明自己清白
就像,我今天如果對你進行指控
例如,我說你有去嫖妓
那麼就應該由我提出相關的證明
例如錄影畫面,來證明你有去嫖妓
而不是由你來舉證,證明自己清白
如果任何對別人的指控
指控者不需要提出相關證據
甚至被指控的人必須自己來證明
那天下大亂了
每個人可以對任何人胡亂指控
同時不用舉證,不用負責
那我對你指控每年指控500條刑事罪
你去好好證明自己的清白
然後什麼事也就不用做了
直接進監獄關了
例如:
我指控你殺人、強盜、性侵、偷竊
你無法證明,就是犯罪了
這有道理嗎?很明顯是完全不合理
指控的人,有舉證之責
這是非常基本的法治觀念
但你卻完全視而不見
可見,你真的沒有好好念書
同時,也沒有良心
才會說出這麼荒唐的言論
從這樣角度來看
你的居心才真正令人感到疑惑
※ 引述《tml7415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之銘言:
: 柯文哲又再迴避問題了
: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 有就承認
: 沒有就拿出證據
: 這麼簡單
: 為什麼不做?????
: 居心何在 整天就只會說人智商低 為何不簡單直接了當的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