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wiki對貪汙的定義:
貪污是指身在某特定職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不正當地取得財產的一種行為。
我想我符合,我來分享一下自己第一次貪汙的經驗和心理。
我當兵的時候可以控制影印機,有一天我休假前
想到我要辦一件事需要影印身分證,
於是我趁職務之便利用軍營的影印機和紙張印了身分證,
休假的時候直接去辦理,節省了很多時間和金錢,超爽的。
後來又繼續貪汙了好幾次
這就是我第一次貪汙的經驗分享
※ 引述《erkunden (erkunden)》之銘言:
: 有點好奇,政治人物第一次收到黑錢的時候,大概都是什麼心情呢?
: 1.幹,總算輪到老子了。
: 2.因為我還有很多政治抱負要實現,這是不得已的。
: 3.跟其他人比起來,我拿的其實不多。
: 4.真的很慚愧,但是我開銷太大了,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