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問眾柯黑幾個簡單的小問題好了
現在柯黑們的英雄吳祥輝跟楊憲宏都宣稱手上有柯參與活摘器官的證據
昨天找的外援也說他講得都是有所本的
那為何不直接公布實證並且到地檢署及衛福部檢舉
活摘器官至少是重傷的行為
按照眾柯黑的指證,這已經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是法律問題了
眾柯黑甚至不用親自上陣,只要檢舉後檢察官就會接手
既然你們的目的就是要拉柯下馬,有什麼是比這個更快更有效的?
那麼,我說你的證據呢?
我猜又會有柯黑說柯既然說沒有怎麼不提告
一來你們的英雄都是靠影射的,確實誹謗很難告成
再者,柯本來就有選擇是否提告的自由,畢竟這是告訴乃論的
然後柯黑們指責的可是反人類級的大罪
跟小小誹謗豈能相提並論
快拿出道德勇氣去檢舉啊?
沒證據去找你們的英雄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