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葛特曼未道歉 柯告公然侮辱

作者: linhu8883324 (SirLinhu)   2018-10-05 09:16:51
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1005000612-260118
2.新聞來源︰
中時
3.新聞內容︰
葛特曼未道歉 柯告公然侮辱
台北市長柯文哲發函要求《屠殺》一書作者葛特曼在24小時道歉卻未獲回應,柯文哲競選
辦公室發言人林昆鋒4日率律師陸正義,到台北地檢署控告葛特曼公然侮辱。柯餘怒未消
強調,自己很不喜歡告人,但社會上不可以讓壞人得逞,對於出版社負責人吳祥輝、記者
會口譯人員,柯也嗆說,該告就一個個告!
柯文哲重申,不要為了選舉把台灣社會搞亂掉,這樣搞下去,會對器官移植、重症醫學都
有蠻大傷害。他也透露,是否對葛特曼提出其他告訴,律師會一條條處理。
柯辦委任律師陸正義提告表示,身為政治工作者,柯文哲對於他個人在政治攻防中遭遇可
受公評之事向來包容,也不願意輕啟訴訟,但「Liar」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尤其對一位講
究誠信、正直的政治工作者來說,名譽與誠信是柯文哲的底線,不容退讓。
陸正義說,葛特曼身為資深獨立記者,也是諾貝爾和平獎的被提名人,柯市長難以理解,
長年戮力於報導查證工作的葛特曼,竟然在國際記者會上,沒有任何證據便直接指稱市長
是騙子。
林昆鋒也強調,這件案子對於柯文哲名譽是人格的抹殺,說是「宇昌案2.0」也不為過,
過去宇昌案讓蔡英文總統蒙受不白之冤,並重創生技產業,葛特曼的指控,讓柯市長的人
格被抹殺,更挑戰了整個移植器官、重症醫學的領域,相信司法會還給柯市長一個清白。
(中國時報)
4.附註、心得、想法︰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果然是告假的! 實在太孬了!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8-10-05 09:18:00
要不然要什麼才是告真的啊上次有個自以為打臉柯的人說外國人在外國對本國人犯的事3年以下是告不成所以他說柯一定告不成但是我們發現有個但書是在本國犯就可以告成他在本國犯的也只有那個liar當然只能告那
作者: eyeter (諾亞方舟)   2018-10-05 09:22:00
你說說看有什麼能 的
作者: dadasho (Ada)   2018-10-05 09:23:00
葛特曼都用可能....,但我沒有證據,要怎麼告?到是翻譯亂翻柯就是犯人,事實證明...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8-10-05 09:24:00
所以也只有那個liar啊柯他也只告這個liar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10-05 09:24:00
公然侮辱 只能告「liar」這字眼
作者: dadasho (Ada)   2018-10-05 09:24:00
所以如果告翻譯一切應該就明朗了
作者: tuchichi (chichi)   2018-10-05 09:24:00
對啊,這個光頭一直閃,沒啥肯定句,超會DER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10-05 09:25:00
發現證人是騙子還不快把自己的作品下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10-05 09:25:00
不過葛特曼好像也沒說其他的就是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18-10-05 09:26:00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8-10-05 09:30:00
就只有這個字能告,其他就是模糊帶過,根本跟沒講一樣,要是沒這個詞大概也不會有啥動作
作者: liocorno (小肥閔)   2018-10-05 13:05:00
英文原文講超含糊的 根本沒辦法告847以為中文翻譯亂講 柯P會落入陷阱.只有Liar這個確切 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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