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葛特曼出庭應訊8小時 律師李勝雄:他又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8-10-06 20:03:30
※ 引述《toastdown (none)》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k9iAxV ]
: 作者: toastdown (none)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葛特曼出庭應訊8小時 律師李勝雄:他又
: 時間: Sat Oct 6 19:22:47 2018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葛特曼出庭應訊8小時 律師李勝雄:他又沒說柯文哲帶病人去中國移植,哪有妨害名譽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許雅筑 2018-10-06 11:13
: 《屠殺》一書作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日前來台舉辦記者會,不只指控台北
: 市長柯文哲為器官捐贈的中間人,還說柯文哲是個騙子(Liar),因此,柯控告葛特曼公
: 然侮辱罪,昨(5)日下午,葛特曼以證人及被告的雙重身份到台北地檢署應訊說明,應
: 訊時間長達8小時,葛特曼在訊後受訪時表示,指控柯文哲是因為他在書中很重要的部分
: 說謊,並非是為了選舉,「我提出的證據是無法被擊破的」。
: 葛特曼5日下午2時到北檢出庭,在晚間10時庭訊結束後,檢方將他請回,在訊後受訪時仍
: 堅稱,柯文哲對《屠殺》一書中有很重要的一部份在說謊,「我做出這個指控已經一陣子
: 了,而且我相信我提出的證據是無法被擊破的」,葛特曼強調,自己並不是為選舉才來台
: 灣,而是希望更多人可以關注活摘器官議題。葛特曼表示,下周一要去英國倫敦,但若檢
: 方傳喚他出庭,仍會應訊。
: 李勝雄:柯跟一些跟器官移植的嫌疑人介紹葉克膜,所以才說柯是中間人
: 葛特曼辯護律師李勝雄表示,葛特曼是認為柯文哲有點嫌疑,柯去推動葉克膜,但他並沒
: 有說柯帶病人去中國移植,他只是說,柯跟一些跟器官移植的嫌疑人介紹葉克膜,所以才
: 說柯是中間人,這根本沒有構成誹謗、妨害名譽或是公然侮辱。
: 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陸正義表示,柯文哲身為長年在加護病房工作的醫師,柯明白,真正受
: 害的是等待器官移植機會的病患和家屬,這一次的政治抹黑,變相導致這場選戰與台灣器
: 官捐贈移植的討論淪為一片焦土,陸正義質疑,如果這不是對台灣醫療與柯文哲人格的屠
: 殺,什麼才是屠殺?
: 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日前也告發葛特曼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指葛特曼含
: 沙射影指控柯文哲涉入器官移植事件,非常敗壞選風。
: 北檢表示,葛特曼不僅是被告身分,同時也是吳祥輝控告柯文哲案的證人,北檢針對此兩
: 案一起偵辦中。由於葛特曼是外籍人士,所以才在他離境前發出傳票,葛特曼也主動向北
: 檢出面說明案情,因此應訊時間才長達8小時。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bit.ly/2IIiOQj
: 5.備註:
: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1/26/n9895651.htm
【大紀元2017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伊鈴多倫多報導)11月25日,
加拿大台灣人權協會在台灣聯合教會舉行「2017林哲夫人權獎」頒獎儀式,
台灣人權律師李勝雄獲該項殊榮。
台灣僑社及部分社團代表民眾出席當天的頒獎儀式。
第二屆林哲夫人權獎獲得者劉博思牧師(Rev. Bruce McLeod)為李勝雄律師頒獎。
李勝雄律師於1941年出生於台灣高雄市,畢生致力於台灣的人權運動,
為台灣知名人權律師,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創會成員與第3、4屆會長,
也是198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40周年紀念」台灣唯一受邀代表,
並曾任民主進步黨仲裁委員、國際特赦組織(AI)台灣分會理事長等。
1979年12月10日台灣爆發美麗島事件,李勝雄參與美麗島軍法大審辯護律師團,
擔任林弘宣的辯護律師,並為「藏匿施明德案」的黃昭輝、蔡有全、林樹枝等人辯護。
李勝雄曾在美麗島受難者林義雄自宅血案中,參與募款,設立義光教會,
並擔任義光教會長老,將林家嬤孫三人流血所在成為宣揚公義之光的聖殿,
並全力追查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的真相;也長期關懷政治受難者。
他還參與1984年12月10日「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創立,對台灣人權發展有深刻影響。
80年代中期,李勝雄曾與《自由時代》雜誌創辦人鄭南榕,
在台北龍山寺發起「519綠色行動」,呼籲終結戒嚴統治、也參與1986年民主進步黨創黨。參與發起「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與長老教會共同推動「二二八公義和平日」。並與1991年參與發起「廢除刑法一百條行動」,反對死刑,為蘇建和案、邱和順案、卓長仁案、武漢大旅社案等多件冤案與死刑犯辯護。 *人權是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力
李勝雄律師表示,很高興來加拿大接受人權獎,
因為台灣和加拿大有共同人權、自由、民主制度。他認為,
每個國家都需要有人權,有人權才會有言論、集會、結社的自由。
人權是人生而有之的基本權力。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宣告,人生而即有平等、尊嚴。
並作為加入聯合國成員的條件。
李勝雄認為,自美麗島事件以後,台灣人權取得很大的進步。
過去,法官、檢察官司法不能獨立;現在台灣人民獲得了民主、自由,在制度上,
人權得到保障。法官、檢察官不能加入政黨,讓司法能夠比較獨立。
尤其言論自由得到保障,批評總統也沒關係。
李律師表示對中國的人權狀況很了解,也支持中國律師的維權。
他希望中國政府能開放民主、自由,成為有人權的國家。
畢竟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是民主、自由、有人權的國家。
「中國人民是無辜的。中國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所以我們應該關心中國的人權。」
如果不是同名同姓
從經歷來看 感覺也是個很純的老兄
跟葛特曼肯定是一拍即合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8-10-06 20:04:00
作者: abc32521 (abc32521)   2018-10-06 20:07:00
又是曾經與DPP有關的人啊
作者: ox1005 (奇諾)   2018-10-06 20:10:00
台灣價值(ㄌㄩ\)充滿的人
作者: NinJa (fine~)   2018-10-06 20:17:00
中國人民是無辜的 但是葉克膜不能交給他們嗎
作者: megaboost (誤人子弟)   2018-10-06 20:39:00
一直關心中國人權,要不要先關心一下台灣勞工的人權?
作者: dadasho (Ada)   2018-10-06 20:44:00
看見楊憲宏我就真的認識人權團體了
作者: alikecloud (似雲)   2018-10-06 22:09:00
台灣價值很滿..但邏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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