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1155697 (s1155697)
2018-10-08 08:19:11選舉我記得不是還要一個陣子才會到嗎
為什麼我家附近已經可以整天聽到宣傳車了
我去翻了一下選罷法
第 40 條
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及罷免活動期間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長為十五日。
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
長、原住民區長為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及罷免活動時間,自上
午七時起至下午十時止。
現在不管是誰,不是都還沒有到可以宣傳的時間嗎?
為什麼已經有一堆人已經從早到晚都有宣傳車在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