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高工時改善了嗎? 去年勞工總工時不減反增
近年勞基法頻頻修正,從馬政府的縮短工時,到蔡政府二修「一例一休」,基本工資也幾
乎年年漲,但台灣低薪資、高工時情況改善了嗎?根據主計總處「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年報
」,去年我國年總工時二○三五小時,比前年不減反增;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調查顯示
,有三成青年藝文工作者年收入不到廿五萬元,換算月薪比基本工資還低。
我國勞工去年全年總工時為二○三五個小時,比前年還多出一小時,和全球卅八個主要國
家相比,排名從第六名上升到第四名。
薪資部分,也有職類勞工年收仍低。除了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調查,有三成青年藝文工
作者換算月薪不到基本工資,勞動部二○一六年薪資調查也顯示,全台創作及藝術表演業
類別勞工,月薪低於三萬元者占五成一。
立委、文化部近期紛提案,盼保障藝文工作者的經濟狀況與勞動權益。本月初,陳亭妃、
莊瑞雄等廿一位立委連署提案「文化基本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
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及其經濟狀況,不得低於基本生活所需。
草案指出,根據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調查,青年藝文工作者近七成六年收入低於四十萬
,三分之二每日工作時數逾八小時,加班普遍而無加班費;半數以上為臨時人員、派遣人
力等非典型勞動者。使得文化藝術專門科系學生畢業後,願意留在藝文界者愈來愈少。
文化部則提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擬規定文化藝術工作者,依法定程序公開
評定為傑出文化藝術人士或技藝保存者,其生活困頓者,中央主管機關必須保障其生活。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惠君指出,此次修法希望將其制度化、常態化,並且增加「技藝
保存者」。
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理事長林文藻表示,樂見政府提出保障藝文工作者的法案,但
如何落實才是關鍵。尤其藝文工作者類型複雜多元,如何認定?財源又在哪?表演藝術聯
盟理事長林佳鋒建議,政府可慎選保障基本生活所需的藝文工作者類別、年齡,不必雨露
均霑;或從某一單位或類別試行,再慢慢擴大,籌募財源才可行。
表演藝術雜誌總編輯黎家齊認為,編劇、導演與舞者,是最需要保障基本工資的職業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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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
這一次的選舉 民進黨真的應該要得到教訓!
你當初的承諾到最後的背叛選票
直到今天的新聞!
沒有一個是不讓人心寒的!
還有我知道某個議員是友柯的
高嘉瑜就是在說你!
當初在一修一例的時候護航的嘴臉記憶猶新
不要因為他友了柯就忘記了它原本的面貌
和那個不爽不要投的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