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22222
今天看到有關花博的新聞,覺得這封信真的是疑點重重欸。首先是關於這封信的用字譴詞
,感覺很不正式,有些用詞照理來說比較少在正式的文書中出現,例如:一般會用sugges
t,或是用詢問 Is it possible to 之類的,不可能像是氣急敗壞地用urge。而且通常來
說在稱謂上基本上都是用we ,不太可能用I來自稱。
所以我就好奇,這封信到底是用什麼樣的心態來對話啊?而且為何又跟市府的說法如此高
度重疊?是不是在溝通的過程中有意引導AIPH來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