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誰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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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官警集體收賄包庇賭博電玩弊案一審宣判,高雄地院認定高市警維新小組督察員蔡景
德(已退休)及小港分局交通組長齊德清、仁武分局巡官林霙璋(均停職中)自2012年起
按月向電玩業者收賄,不法所得各數十萬至600多萬元不等,今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蔡
景德18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800萬元,齊德清、林霙璋各被判刑12年、15年2月,均可上
訴。
本案起因李姓、謝姓電玩業者在高雄仁武地區等地經營20多家賭博性電玩店,為避免警方
臨檢查緝,涉嫌自2012年起透過白手套行賄涉案官警。
檢方起訴指控,蔡景德自2012年6月間起在高雄市警局督察室任職,負責查緝轄內賭博電
玩,卻自任職起就按月收受位在高雄市仁武、鳥松、大樹、鳳山等地27家電玩業者透過已
退休的左營分局副分局長陳金生轉交賄款,總計共收賄16次,金額高達1008萬元。同案被
告小港分局交通組長齊德清、仁武分局巡官林霙璋,則於任職仁武分局期間,按月收受業
者推由陳金生轉交賄款,包庇轄內十多家賭博電玩業者,齊男、林男分別收賄154萬、121
萬元。
高雄地院認定,蔡景德收賄時間自2012年12月到2013年10月,按月計算共11次,每次收賄
金額63萬元,總計693萬元;齊德清自2012年7月到2013年4月共10次收賄,每次11萬至12
萬元不等,不法所得共111萬元;林霙璋自2015年2月到10月共收賄9次,每次8萬到11萬元
不等,共計收賄8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