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鐵6億弊案代誌大條 台鐵亡羊補牢全面體檢鐵路安全
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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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規模高達新台幣近6億元的台鐵東部鐵路電氣化工程,經花蓮地檢署漏夜偵訊,至
中午請回23人,有3官商遭檢方聲押,4人則以3萬至8萬元不等交保。檢廉查出,花蓮電
務段副段長鍾忠桂和花蓮電務分駐所主任吳家村與得標謝姓廠商來往頻繁,疑涉放任業
者將老舊號誌充當「新品」安裝至花蓮、新城段鐵道,由於謝姓廠商得標工程龐大,且
集中在東部鐵路沿線,衝擊鐵路行車安全,台鐵正亡羊補牢,「體檢」鐵路安全!
花蓮檢方與廉政署指出,舞弊標案包括號誌設備、電氣化電子連鎖號誌系統、電氣化計
軸器等5案,金額共計5億9000萬餘元,多為2014、2015年間發包;涉案的公務員放任謝
姓廠商以舊品混充新品、偷工減料,驗收時則予以包庇放水,事後再向廠商收取回扣,
粗估金額破百萬元。
在昨天的搜索過程,即在花蓮電務段副段長鍾忠桂家中搜出現金十萬元,但他卻拒絕交
代金流,檢方懷疑這是收賄贓款。
檢方表示,兩官員與謝姓廠商從2年多前認識就密集通聯,經常邀出去吃吃喝喝都由廠
商買單,謝姓廠商多筆標案也都順利得標,其中花蓮段、新城段更換電子號誌計1100萬
元標案,就被查出都是3年前的汰舊品,負責經手的鍾、吳兩人對此交代不清,與謝姓
廠商疑有串供之虞。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建榮表示,檢廉偵辦鐵路局電務段辦理火車電務工程弊案,所
涉罪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竊取公有器材)、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
事務圖利他人)、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政府採法第87條第4項(圍標)。目前已聲
押兩官員一廠商,因工程金額龐大,檢廉不排除仍有更高的官員涉案。許建榮呼籲違法
公務員要勇於承擔,自白或自首刑期可減半,若繳回不法所得或供出更有利證據甚可免
除其刑。
此外,這些工程標案多集中在東部鐵路,已產生列車行駛安全疑慮,台鐵強調
已全面清查鐵路安全,確保行車穩定,呼籲大眾勿因此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