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
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請寫名稱
請一起來協助制定《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作!
1.轉錄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relig-freedom.blogspot.com/2018/09/blog-post_47.html?m=1
2.轉錄來源︰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台灣宗教聯合會官方部落格
3.轉錄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我們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已經由民進
黨立委林岱樺與國民黨立委馬文君等人為
共同「提案人」,送入立院正在進行立委
的聯署中,請大家為了宗基法能夠早日通
過,能視自己的因緣,做以下這三件事:
一、介紹立委:
如果您或您的信徒、親友,有熟識、夠交
情(樁腳)的立法委員(不分黨派),而
方便為我們介紹,讓台灣宗教聯合會前往
說明《宗教基本法》的,請您撥以下電話:0907-508200 聯繫。
二、分享理念:
請您加入我們聯合會的臉書專頁:「推動
合憲的《宗教基本法》之立法」(按讚)
https://www.facebook.com/relig.freedom/
並盡量介紹信徒、親友也加入按讚,同時每
日分享該專頁的訊息,在您自己的臉書上。
三、修行迴向:
宗教基本法的推動立法,是我國全民心靈基
礎建設的一環,攸關國家心靈文化的健全與
提昇甚巨,其制定也必能感得諸佛菩薩、護
法龍天、天仙眾神一同守護台灣,其功德利
益更是一切宗教徒與非宗教所共享的。
因此,懇請諸位法師、居士,一同加強用
功,共同集合心力,迴向《宗教基本法》的
立法早日圓滿成就。
【立法緣起說明】
在行政院宣布「緩立宗團法」之後,為避免
日後一再出現有違憲之虞的「宗教法」草
案,造成宗教界之困擾,宗教聯合會在取得
各宗教界的共識之下,本於憲法及國際兩公
約保障宗教人權之精神,乃積極推動《宗教
基本法》之立法工作,以增進國家及人民心
靈修養之層次,達到宗教護國佑民之目的。
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
由。」雖短短十字,而保障宗教人權之寓意
卻非常深遠、廣泛,唯受限於數千年傳統帝
制文化之影響,我國宗教界、法學界與政
府,都甚少對此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對話。致
使政府相關部門近二十多年來,雖多次研擬
宗教相關法案,總因缺乏「明確保障宗教人
權之立法指導原則」,而迭有妨礙宗教自由
等爭議草案發生。每每因此而造成宗教界與
政府間,不必要的誤會與緊張關係,期間也
讓社會大眾產生不必要的對立,耗損許多寶
貴的社會成本,而無法充分發揮我國宗教多
元和諧、政教分離而互助的國家軟實力,殊
為可惜!
今為落實憲法及聯合國兩公約保障宗教人權
之精神,體現國家對宗教之中立及寬容原
則,尊重宗教及宗教團體之特殊性與自主
性,維護宗教團體應有權益。加強國民宗教
通識修養,翻轉宗教文化認識失衡現象,充
實多元文化社會,以厚植國家之精神文明,
乃廣泛參考世界各民主先進國家宗教相關法
例,研擬《宗教基本法》草案。藉此解決當
前宗教團體所面臨的因行政法令不當,所造
成的發展問題,使日後宗教相關之法規訂定
及行政措施,不再造成對宗教之不當介入與
干涉,還能積極的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同時更藉此確立我國為保障宗教人權之先進
國家地位。
為了使《宗教基本法》草案能早日立法通
過,請諸位有識之士相約來支持,共同為
促進台灣宗教的良善發展而努力!
4.附註、心得、想法︰
簡單來說
我應該是找到提出宗教基本法給立委們的遊說團體了
而所謂的宗教聯合會其實就是由台灣佛教會組織的反宗教團體法團體
由釋法藏當主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