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論述建立在兩個原因:
1.政黨需要在每個議題需要意見一致,無法充分反映民意
2.一個民代背後團隊不若行政首長人數龐大
1.這點用今年十項公投的三個主題來舉例: 核能政策 同性婚姻 東奧正名
光三個主題就有八種立場: 三個都同意 正正正 到 三個都反對 反反反
一個政黨必然要在八種可能中選擇一種傾向,而該黨內不可能所有
人意見一致,必然有人妥協,這樣的民代連自己的意見都無法完全表達,
哪可能真正代表民意?
2.總統、縣市長要執政背後需要有人才庫,傳說總統可以決定5000個位子,
所以我認為總統背後需要政黨這樣的團隊。而縣市長需要的人數就少得多,
但像柯文哲沒有團隊一開始也會比較辛苦。民代,尤其是議員就不同了,上
任再開始找助理也不遲,就算單槍匹馬也可以執行大部分工作,選擇無黨OR
小黨的議員,他們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也較能充分體現民意。
未來民代應該拋棄黨籍,採用"議題結盟"的方式,舉例:
議員A挺同擁核 議員B挺同反核 議員C反同擁核
那在同婚議題上AB結盟對抗C 核能議題上AC結盟對抗B
揚棄政黨對人的限制採用議題來區分陣營才能充分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