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鬥法1〉馬英九三中緘默大解密 檢方

作者: poplc   2018-10-31 13:07:35
〈大鬥法1〉馬英九三中緘默大解密 檢方誘敵計策曝光【壹點就報】
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首度審理三中案,這是前總統、國民黨前黨主席馬英九,對此案
「保持緘默」,決定與檢方在法庭直接對決後,雙方第一次公開過招。各方最好奇的,是
馬何以突然行使緘默權?《壹週刊》調查還原北檢去年11月29日的關鍵傳訊,發現檢方先
攻其不備地讓馬知道,已經掌握其「沙盤推演」會議底線,動搖心防;馬堅守不出後,再
丟出喬三中的錄音光碟譯文,直探虎穴;最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告訴馬其部屬前中投董
事長張哲琛,已證實馬知情。檢方連環誘敵逼得馬「保持緘默」,而馬在關鍵1129偵訊被
掀出的底牌,將實質牽動今起上演的法庭攻防。
《壹週刊》調查,北檢傳訊馬英九之前,蒐證幾乎已達百分之九十九;而北檢與特偵組調
查時所掌握證據最大的不同,就是多了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錄下的200多片錄音光碟
片。
錄音地點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國民黨中央黨部主席辦公室、中時集團;光碟內容主
要包括中投與榮麗協商三中案的買賣過程;被錄音的人士有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中投前
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前中時集團董事長余建新、律師李
永然、律師李念祖等人。200片光碟成為重建現場的利器。
而其中,被檢方用於去年11月29日KO馬英九,讓他使出「保持緘默」以待轉圜機會的,就
是2007年4月23日,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與律師宋耀明一起就三中案「沙盤推演」的
錄音光碟。當時的時空背景是,馬才因市長特別費案被起訴辭去國民黨黨主席一職,並宣
布競選2008年總統;另有人向查黑中心提告三中案賤賣黨產,馬不敢大意。
馬千算萬算恐怕沒算到,他這場定調應戰底線的「沙盤推演」,檢方早瞭如指掌,且用來
請君入甕。
偵辦黑金案經驗豐富的主任檢察官王鑫健,去年11月對馬英九的偵訊,使三中案戰況風雲
變色。這一天9時許,進入案情實質訊問,檢先問馬黨主席的任期,再切入他是否了解三
中案買賣細節,有無指示張哲琛等人調整合約書、變更交易條件等;還提示合約書、中投
內部簽呈等文件,幫助馬回憶11、12年前的往事。
果然,馬堅守「沙盤推演」底線,對案情以左一句「我不知道」、右一言「我沒有印象」
,還補一段「我真的完全沒有印象」,讓王鑫健從嘴巴擠出:「您今天出庭之前,是否已
定調,不論檢察官怎麼問,您都要回答沒有印象?」這時馬答:「簽約前我只抓大原則,
細節沒有特別注意。我沒有這個專業,也沒有這個時間。簽約後執行也沒有特別注意。」
王見馬推得乾淨,只好丟出王牌。王問,有人告發三中案後,「您本人有無和張哲琛、汪
海清一起找律師討論,如果特偵組檢察官傳訊你們時,你們要如何回答檢察官的問題?」
馬講:「我沒有印象開這個會。」
王鑫健最後拿出北檢查扣的宋耀明、馬英九、張哲琛及汪海清等人一同開會的錄音譯文給
馬過目,並問:「您是否和張等人討論,如果特偵組檢察官傳訊你們,偵辦華夏公司股權
出售案時,你們要如何回答檢察官的提問?」「由宋耀明模擬檢察官會如何提問?」「為
什麼這麽做?」馬才回答:「現在看到好像有點印象。」
檢方指馬的回答,一如10年多前宋耀明教戰的「沙盤推演」。馬則強調「他(宋)就是要
我實話實說」「如果不清楚就不要講不清楚的答案,避免造成誤會」但王鑫健直指馬等人
是在想如何「串供」,馬見招拆招地說:「我只是想了解實際狀況。」
時至中午,王鑫健鳴金收兵,宣布下午1點半再戰;馬的律師特別要檢方將偵查庭錄音設
備關掉,似乎很怕再出現其他錄音。
下午再開庭,檢方第2回合火力更猛,調查馬英九是否早就認識余建新,所以將華夏股權
賣給榮麗,再由余取得中視,中廣、中影另外賣,而且便宜賣;以及中視股票1股在簽訂
協議書前平均股價有10元,為什麼馬同意以1股6.5元賣給榮麗,讓榮麗獲得4.8億元的暴
利?
另馬英九是否早在2006年3月間就知道余要求中投貼他們4.8億?余是否曾以馬2008年要選
總統,本件買賣不能破局為由,要脅馬給余4.8億的差價?對此,馬仍對檢方表示:「我
現在沒有印象」「我真得不是很清楚」。
檢方見馬仍打模糊戰,於是拿出張哲琛、汪海清及李永然等人分別在台北市長辦公室及國
民黨中央黨部主席辦公室內,連兩天協調三中案的錄音譯文,其中有馬英九「不能夠說用
個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讓他們獲得將近5億的暴利」「如果說他們拿這個當要脅,
戰了一下午,馬仍稱對譯文沒什麼印象;晚上7點開始偵訊的第3回合,檢方就直接拿張哲
琛的供詞向馬攤牌。
張哲琛向檢方供稱,馬主席知道最後是以1股6.5元將中視股份賣給榮麗。結果,馬仍回答
檢察官:「我真得沒印象,張有沒有說他什麼時候講的。」馬這麼講,引起檢察官反譏:
「張哲琛似乎年紀比你還老,為何他記得比您清楚?」馬卻回:「因為他負責這個業務,
我沒負責主管這個業務。」
偵查庭在晚上11時許結束,馬英九最後還向檢察官強調,「很多事情真的是不記得」,例
如2006年3月12、13日(馬在三中會議講話)的討論,如果不是檢察官提示譯文,根本不
記得,希望檢察官能理解。
檢方當時認為馬英九會繼續配合調查,5個月後還傳訊馬兩次,但馬已經一改戰術,開始
「保持緘默」,決定在法庭與檢方直接攻防。馬為捍衛自身清白,勢必火力全開,扳回頹
勢。(撰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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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water77 (恋は渾沌の隷也)   2018-10-31 13:18:00
好啦 趕快關
作者: kens   2018-10-31 13:28:00
說再多的謊,也掩蓋不了。
作者: fox141 (Lunch)   2018-10-31 13:33:00
東廠誘敵?查了半天沒A錢證據。難不成三中要賣給三立民視自由時報才行?
作者: vanisheye (GG)   2018-10-31 13:36:00
一天找不到錢進馬冏相關帳戶,這案子就是喊爽的而已
作者: bulden (bulden)   2018-10-31 13:55:00
如果以偵察不公開的原則,那這麼詳細的內容是怎麼流出來的.馬辦故意混淆視聽!還是檢查官在引蛇出洞.
作者: ItsTimeToGo   2018-10-31 14:38:00
偵查不公開??
作者: richjf (jeff)   2018-10-31 14:58:00
司法的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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