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華麗轉身?請問健忘的陳長文律師,黨產

作者: vikk33 (陳V)   2018-11-01 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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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麗轉身?請問健忘的陳長文律師,黨產到底要不要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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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底,律師陳長文以「前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召集人」頭銜撰〈黨產歸零
走出歷史〉一文投書報紙,提到「若非國民黨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國民
黨就絕不會擁有今日上百億的黨產身價」、「國民黨至少也該作出決心宣示,承諾在明年
(即2008年)總統大選後,在結清對黨職人員的離退補償後,將所有的賸餘黨產或捐還國
庫,或捐給公益團體,並儘速著手公平、平等的政黨財源籌措法規,讓所有的政黨都可以
在相同的基礎上,進行『理念』而非『財力』的公平競爭」。誠懇反省態度,令人感佩。
受此感召,也促使2001年成立的「全民監督黨產改革聯盟」於2011年改組更名為「黨產歸
零聯盟」,繼續推動黨產歸零、還財於國、還財於民的社會運動。
2018年10月底,律師陳長文撰〈喝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盼駁回法院不再〉刊登於同一報
紙,內容提到近半年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有幾件裁定有別於以往,勇於對
重大爭議案表態,積極回應人民期待,讓其眼睛一亮。其中,第一案為黨營事業中投、欣
裕台案,陳律師嘉許北高行(李玉卿、鍾啟煒、李君豪法官)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釋憲
;第二案則為國民黨「轉帳撥用」國有地,遭追徵8.6億案,則稱讚北高行(劉穎怡、楊
坤樵、吳坤芳法官)觀點,認為行政法院若不介入將造成國民黨「難以回復之損害」云云

誠如陳長文律師剖析,近半年來,在幾個案子裡立場丕變。在祁家威同婚案駁回釋憲聲請
的受命法官,在黨營事業案忽然華麗轉身為捍衛人民財產權的人權法官;在轉帳撥用案裡
,北高行更推翻過去「得以金錢填補就非無法回復」的通說立場,此舉恐掀起下一波行政
法教科書改版潮。
行政法院昔有「駁回法院」惡名,倘若今日行政法院確實依法審判,捍衛人民權益,倒也
是台灣法治之福。只是,也值得密切關注的是,陳律師喝采的三個裁定,都跟國民黨密切
關連;尤其,在黨營事業、轉帳撥用兩案行政法院裁定書裡輕描淡寫的「人民財產權」,
其真身便是昔日「黨國一體絕對優勢」所積累的今日「上百億黨產」。
如所周知,為了在北高行捍衛黨產,國民黨不僅豪擲近千萬聘用金裝律師,而且尚有一筆
六千萬基金鉅款,以備訴訟(參見北檢三中案起訴書)。另外,陳長文律師擔任所長的律
師事務所,又恰好是受託承接救國團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案的那間。
被陳長文律師點名嘉許的諸法官,能在如此特殊個案裡「扭轉過往態度,為法治跨出一大
步」,實在令人側目。在其他一般行政訴訟案裡,一般當事人,以一般律師行情價,是否
也能享受法官「細緻地體察」的審判服務,且讓全國人民密切關注。
陳長文身為律師,絕對知道「供詞反覆、前後矛盾」在訴訟程序上可能發生的結果。但是
陳律師11年前主張黨產歸零,如今又說什麼北高行裁定黨產會的處分停止執行是積極回應
人民期待(奇怪,你的期待不是要歸零嗎?),說詞前後矛盾,自己打臉自己,假設這件
事在法院發生,應該就準備要敗訴了!如果這不是陳律師自己健忘,陳律師是不是認為反
正不是在法院發言所以沒差?或是把台灣人都當成金魚腦沒記性呢?
4.附註、心得、想法︰
就拖吧
拖到官司完
黨產也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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