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其邁辭立委,那姚文智勒?

作者: KingChang711 (十二星超級上將)   2018-11-03 15:07:22
這種事還不簡單
直接規定以後如果登記參選某個職務起
自動喪失另一個民選公職的身分(立委的話含不分區)
但是連任不在此限
例如說鄉鎮市長去登記縣議員選舉,鄉鎮市長直接解職
立法委員去登記縣市長選舉,自動喪失立委身分
縣市長去選總統副總統,直接卸任縣市長
這樣就不用吵要不要投票前辭職的事了
作者: kuninaka   2018-11-03 15:08:00
你說的修法不會過說說簡單,修法辦不到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8-11-03 15:11:00
但你知道嗎??2018候選人的選舉時間是從11/8開始..不然柯也不會說從11/8開始選舉我覺得最簡單得是,市長總統,立委一起選,4年選一次要換的就換,沒有做一半解職的問題存在.
作者: jim2015 (jim)   2018-11-03 15:13:00
在野一直喊修集會遊行法,執政後一直擋。你還期待DPP過半國會會修法?
作者: byrt (妳好嗎? 好久不見~)   2018-11-03 15:13:00
現在dpp過半不就可以直接修法
作者: kuninaka   2018-11-03 15:14:00
同意...
作者: ViktorGoogle (維克多孤狗)   2018-11-03 15:14:00
作者: mayjan   2018-11-03 16:08:00
自己兒子會考試 活摘 倒是沒關係
作者: g8429310 (qq)   2018-11-03 16:58:00
我認同 但立委不會擋自己財路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