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8歲曾在北部工作4年,等於退伍就去北部工作了,最近因為要照顧家人才會來高雄工
作,朋友問為何要到台北工作,我想在高雄工作啊,但是那些慣老闆開出來的薪水真的讓
我心寒,四年前最低薪資是20008,我遇過開18500~23000都有,而且都是在高雄開了10年
以上的小公司,為何那些公司不敢按照勞基法呢?原因很簡單,因為市政府根本沒有落實
勞動檢查,你們知道那個陳菊曾經單是勞委會主委(現為勞動部)嗎?聽來非常可笑,蔡英
文說勞工是他永遠最軟的那一塊,所以都挑軟的開刀。
前幾天我在一間麵店吃麵,吃完出來抽菸,看到一個阿婆正在洗一大堆碗,我就問了阿婆
,你是算月薪還是時薪阿,他回時薪阿,我又問那一小時多少,他回100而已啦,我說,
你知道現在時薪都要140你知道嗎?,他回我知道阿,我都65歲了,每天來這間店洗不到4
小時的碗,一小能有100就偷笑了,這個就是高雄普遍低薪的原因,養了一堆慣老闆,就
是篤定不會被勞檢,能不給就不要給,等員工待不下去了,反正又有人會上門找工作。
每次有北部朋友來高雄都會覺得高雄物價很便宜,但是他們沒有想到物價便宜,卻是那些
領取低薪的勞工換來的。
陳菊當了10年高雄市真的改變很多,不論是交通(捷運、輕軌、鐵路地下化)、藝術(衛武
營、高雄展覽館、大東文化藝術中心),但是不論是民進黨或是國民黨市長,城市本來就
要進步不是嗎?但是我們高雄不需要那些花大錢的建設,寧可把納稅錢用在勞動檢查上面
,讓一些真正慣老闆滾出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