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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引據:中央社撰稿編輯:李自立
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今天(12日)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
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或選舉民調。(劉品希 攝)
選前各家民調盡出,但根據選罷法規定,投票前10天不能發布民調。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
今天(12日)表示,自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候選人
或選舉民調。
年底九合一選舉24日投開票,各家民調紛紛出籠,但依選罷法規定推算,明天將是選前可
以公布民調的最後一天。
中選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朝建表示,根據選罷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
布及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為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
調查資料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
誤差值、經費來源。
另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
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依此規定,陳朝建表示,自今年11月14日凌晨零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
式發布有關於候選人或選舉民調,這段期間,也不能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等。違者,
依據同法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有關競助選及宣傳活動的限制,選罷法規範,政黨及任何人含候選人在內,不得在
投票日當日從事競助選活動,公投法的修正是今年初施行,任何人也不能在禁制區範圍內
從事任何宣傳。
心得:
民調發布期限剩不到24小時
敬勸諸位板友小心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