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洪申翰:不認同黃士修提案公投蘭嶼核廢料

作者: JihadiHaHa (聖戰士哈哈)   2018-11-13 09:48:01
摘要:
洪申翰,知名反核人士,代表反方辯論以核能養綠,對於黃士修拿公投提案書給他簽,
有一些獨特的想法。
連結:
https://reurl.cc/bXVWr
全文:
【發表會後,關於核廢料,有些話想說】(文長慎入)
就在剛剛,辯論後黃士修拿著把蘭嶼核廢遷回原廠的公投提案書和一支筆,湊上來問我:
「洪申翰要不要簽啊?」、「簽嘛!簽嘛!」,然後他一個女性的同伴就衝上來,拿出手
機拍。
我跟他說,「蘭嶼核廢大家都覺得該遷出,該簽的,我們都會簽,看什麼是最好的做法,
我們都會支持」,然後,他聽了就有點開心的轉身回去說,「耶,洪申翰不簽!」
我當然知道他想要做什麼,我把他拉回來,我說:「聽好,我說的是,該簽的,我們都會
簽,看什麼是最好的做法,我們都會支持,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我心中當時當然是非常的不舒服。但面對這樣的惡意,我當下只能這樣講。
但針對蘭嶼核廢料的問題,其實我有很多話想說。但這些運動裡的經歷,都是辯論會場上
不適合說的。
陳水扁執政的年代,游錫堃內閣對蘭嶼正式道歉,並承諾會把核廢料遷出蘭嶼,隨後,當
時政府設置了兩個委員會,一個是遷場委員會,另一個是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當然,遷
出的事宜,就是由遷場委員會來談。遷出的技術不成問題,但遷場最大的問題是,到底要
遷到哪?
2006年,當時政務委員葉俊榮推動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條例」(簡稱低
放選址條例)在立法院通過,蘭嶼核廢遷出的機制,就移到這個選址條例上。簡單來說,
在政策上,蘭嶼遷出這件事,就只有一條路,就是要透過這個條例選到一個最終場址。反
過來說大家也許比較理解,就是如果沒選到最終場址,蘭嶼核廢就無法遷出。也在低放選
址條例出爐後,遷場委員會就沒再召開了。
這個條例的設計,是先由經濟部做前階段的篩選,篩選到最後兩到三個候選場址,再由縣
市政府舉辦公投,來決定要不要接受成為低階核廢的最終處置場。
最後,經濟部挑出兩個地方,台東的達仁鄉南田村,跟金門的烏坵鄉。但很容易想見結果
。台東跟金門縣政府都不願意舉辦公投。
所以,低放選址條例的機制就卡在這了。蘭嶼核廢的遷出也就卡住了。
2013年三月,主題是廢核四的反核大遊行人數到達高峰,遊行隔天,蘭嶼的希婻.瑪飛洑
跟綠黨北海岸選區的王鐘銘來找我,他們都在想,能否透過當時反核的能量,能讓這幾個
地方的核廢議題得到多點關注。結果一聊之下,發現台灣幾個被放置核廢料的地方,包括
北海岸,蘭嶼、屏東恆春,這個幾十年來,其實都沒有彼此的聯繫跟理解。甚至,因為核
廢在這幾個地方之間運送,還造成了彼此之間一些不諒解。
所以後來,大家辦了第一次北海岸跟蘭嶼的交流,請蘭嶼的運動者到北海岸聊聊談談,我
印象很深刻,蘭嶼的朋友說,他們知道他們的核廢料是從北海岸的明光碼頭來的,那個是
送來核廢料的地方。而北海岸的長輩回憶,1996年明光碼頭出發的電光一號,因為蘭嶼反
核廢的封港抗議,所以只能折返,從此,低階核廢料就堆放在核電廠的倉庫裡,沒法送出

這場聚會,後來也促成了北海岸、蘭嶼、台東跟屏東在核廢議題上的結盟。在當時,這個
結盟集體,成功要到了跟當時的江內閣有定期的機制協談,要求處理各地的核廢料問題。
結盟力量大,但問題來了,其實每個地方的議程很不相同,北海岸想談乾貯場的問題,還
有地方回饋金的亂象。台東想要談低放選址條例跟原基法和部落會議的解釋關係。蘭嶼當
然唯一的訴求是遷出,但要怎麼做呢?蘭嶼朋友要求要恢復遷場委員會,但以當時的機制
來看,只要最終處置場址選不出來,遷出也就不可能。
所以,當時這個各地結盟開始討論,是否能把蘭嶼的訴求列為最優先,而且大家也討論出
一個重要的訴球,就是希望蘭嶼的遷出要跟最終處置場址選址「脫鉤」。脫鉤的意思是,
不要只把蘭嶼遷出鎖在最終處置場址成功選到而已,即便還是不確定會有什麼其他選擇,
但至少,可能還會存在更多的可能性,困難度可能會降低一些。
北海岸的郭大哥跟許會長當然也有同意了這樣的訴求,但我知道他們內心的掙扎,因為,
如果蘭嶼遷出最終處置場址選址「脫鉤」了,其實這些低階核廢料是有可能會回到北海岸
的。他們當時常自嘲,北海岸的用過燃料棒,一束的輻射毒性就能抵好幾萬桶低街核廢料
,但是,當時,馬政府還沒有真的決定要如期除役,而且上萬束的用過燃料棒到底能不能
搬離北海岸也還不知道,所以他們其實是非常委屈的,自己在北海岸的訴求都還沒有明確
著落勒。他們有時候會說,他們知道蘭嶼是被迫放核廢料的,但是,難道核廢料是從北海
岸的土地自己長出來的嗎?當然不是,這也是後來政府來蓋電廠才有的啊。而且,他們最
擔心的是,最後北海岸會不會變成所有核能廢棄物的棄置所?其他地方會想,反正你們就
最嚴重最難處理嘛,就放過去啊,可以少污染一些地方。
但即便討論的過程有許多的曲折,但幾個地方的夥伴都還是覺得,蘭嶼的遷出應該要是最
優先的事,因為如果蘭嶼的問題都無法處理,那還談什麼更複雜的高階核廢問題呢?
這些互相的體諒(的學習),確實都讓我感覺到當時的結盟非常重要,而做了很多的重要
的嘗試。但要怎麼才能不踩上弱弱相殘的路,確實非常不容易。
2016年,綠盟跟幾個團體合作,召開民間的核廢論壇,就是希望在茫茫的核廢議題中,看
能否有機會形成某些核廢處理的共識,這當時是極為困難的工作,很多的問題,你可以從
在地的角度出發,但可能也要顧及其他地方的狀態跟感受,不同位置的思考,每個敏感議
題的討論跟選擇都是困難,甚至在最後的大會上,也出現了不同地區之間的張力。在經過
八場地區性的審議會議後,在最後的共識文件中,大家還是把蘭嶼的遷出當成最優先的議
題,而且應不應該遷出根本不用談,這是最優先的應然。但問題還是,要怎麼落實遷出,
機制與時程是什麼,這幾個問題的討論,還是非常不容易。但至少,遷出跟最終處置選址
的「脫鉤」,再次得到更多的確認,也成為更明確的訴求。
民間核廢論壇共識文件
https://reurl.cc/9rvnv
民間核廢論壇後,原能會跟經濟部終於接受了「脫鉤」的訴求,也就是蘭嶼的遷出不限於
只能選到最終處置場而已,包括中期的集中式場址,或是遷回原廠都成為可能的選項,但
到底未來會怎麼發展,誰也不知道。
2016年的時候,也有傳出蘭嶼核廢可以遷回到原本的核電廠,但當時新北副市長侯友誼第
一時間就跳出來表達反對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64367
)。當時這個新聞出來的時候,我們很擔心,很怕核廢議題被進一步廉價地政治操作,
變成政客操作地方民粹的提款機,最後增加蘭嶼跟北海岸的對立。
這兩天,看到黃士修們突然想要搞蘭嶼核廢遷回原廠的公投提案,確實是想到過去很多事
。這個難題真的可以用公投解決嗎?那這題到底是要用全國性的公投還是地方性公投呢?
到底是該誰說的算?核一核二核三附近居民,如果他們在這種草率的操作下不願意,甚至
更增加對立,那該怎麼辦?
今天下台後,我跟黃士修說,我覺得,公投不見得是最好的方式,我們之前有過一些討論
,如果你真的有興趣,我們可以聊聊。但當然,他聽不進去這些。他只是拿著公投提案書
問我要不要簽,可能很得意自己想到這樣一個「圈套」吧。我不曉得。
寫的太長了,我知道那個核電社群可能會覺得,不過就是低階核廢料,有什麼好怕的,都
是被煽動出來的。(他們有一套自己認知的方式我知道)但這是第一次把這些過程寫下,
想想還滿有價值的。
坦白說,對我來說,這就是這些年來,一些夥伴一起做的事,但這也就是核廢料的真實難
題。
作者: live1002 (XD)   2017-11-13 09:48:00
所以就是不想簽
作者: Senga41 (kevin)   2018-11-13 09:50:00
公投不能解決 不然能怎麼解決 這邏輯也很怪?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11-13 09:51:00
跟蘭嶼人說以後吹冷氣要錢 看要不要遷
作者: live1002 (XD)   2018-11-13 09:53:00
很簡單的支持不支持這個提案,他們可以用一堆話掩飾啊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8-11-13 09:54:00
這就是陽謀 你簽不簽嘛? 不管你說的再多再漂亮 你不簽只代表一件事 "假貨"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13 09:55:00
就是用一堆的廢話包裝不想面對這議題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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