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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控,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擔任新北市副市長期間,利用家族企業又昱公司購入新莊復興段253地號土地,質疑侯養地、炒地,對此侯友宜稱該地是畸零地。今天段宜康在臉書反批,「畸零地」怎麼會有7、80坪呀?並質疑如果都沒有不可告人之處,為什麼不爽快承認呢?
段宜康連日質疑侯友宜家族企業的購地問題,認為又昱公司購地卻未如實申報,懷疑又昱是侯理財及隱匿財務的工具,該地恐成為「大群館第二」。侯辦則澄清,該土地大部分主要是繼承,只是為了持份完整才又買了一旁的畸零地。
段宜康今天在臉書上質疑,侯講得義正嚴詞,可是什麼都沒回答,「又昱實業」和董娘在侯友宜當副市長時,為什麼突然買了一片荒廢建物底下的建築用地?「如果都沒有不可告人之處,為什麼不爽快承認呢?」
針對侯辦稱當地是畸零地,因房屋佔到別人的,不解決問題不行,段宜康認為,「這些廢棄的房屋,不就是等著都更改建;哪有什麼佔不佔的問題?然後,「畸零地」怎麼會有7、80坪呀?」
●畸零地小檔案
根據「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畸零地的定義,係指依建築法第三條規定地區內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之基地。譬如甲種建地,最小寬度為3公尺,最小深度為12公尺,最小面積為36平方公尺,約10.89坪。或者基地為三角型、面積不正都屬畸零地。畸零地不能單獨建築,除非與相鄰的土地協議調整地形成或合併使用,達到法律規定的最小建築面積的長、寬,才可以申請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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