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氣爆案 高市府過失最重但免賠

作者: geminitw (geminitw)   2018-11-13 14:20:06
首先引用新聞網址如下: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3213882
"高雄地院認為,發生丙烯洩漏的四吋管線,中油不是所有權人,
沒有負責保養、檢測及維護的義務,認定中油沒有過失,不必賠償。
但榮化和華運發現供料不正常後,兩公司未派員巡管,採用錯誤保壓測試,
使得大量丙烯外洩而釀成氣爆事件。
發生洩漏的四吋管線,暴露在前鎮區二聖、凱旋路口的地下箱涵中,
主要是高市府廿多年前監工、驗收不實,使得石化管線長年懸空暴露在水氣中,
導致管壁逐漸腐蝕,多年來未落實檢測。
判決認定,高市府在氣爆案中,應負最大責任比例。
"
所以高市府的責任: 監工驗收不實 + 落實檢測
(當年驗收監工的官員後來又當交通部長, 然後就發生普悠瑪出軌)
(多年未落實檢測, 導致破管 etc)
今日看到吳虹的老婆幫 G-Mine
打廣告, 剛好吳女士提到高雄氣爆以及管線問題.
所以又去google 下,
果然. 中山醫科 (吊車尾醬料, 難怪我覺得邏輯老佛爺思維都比她更好)
管線不是問題, 而是工業城市的必然. 法院已經認證高雄市政府
"有過失/侵權責任" TMD 你吳女士去扯 "佈管線的對錯" ???
那是不是台北的天然氣管線沒拆掉, 就是阿扁的問題?
看到侵權行為人沒有被社會譴責,
反而去向受害者去"卵一卵/呼一呼" 就可以華麗轉身變成是大善人???
我不是受害者, 但是我痛恨加害者無事一身輕!
作者: Senga41 (kevin)   2018-11-13 14:21:00
吳維拉要負最大責任 是他幹的好事高雄有事給他扛 沒事花媽棒 謝謝
作者: PTT88 (天然呆)   2018-11-13 14:23:00
你法官逆?你是受害者家人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11-13 14:28:00
法院認證的 樓上要怎麼解釋?
作者: greenart2016 (greenearth)   2018-11-13 15:00:00
驗收是誰,那時誰主高雄市府,原po補一下。不然立論不完整
作者: waxtin0605 (suerte)   2018-11-13 15:22:00
花媽
作者: ViktorGoogle (維克多孤狗)   2018-11-13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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