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是吧?
這個抓不抓啦﹝哈欠﹞
https://goo.gl/fG7mxW
2018.4.21 政經看民視
1h 31m 15s
林大溢:
大學法裡面規定,每個學校可以有 15-21 位的遴選委員,
可是授權每一個學校說,那你怎麼去籌出來這些遴選委員;
可是他把它分成三組,五分之二校務會議出來,五分之二學校推薦,
可是五分之一呢,﹝彭文正:校友推薦?﹞是教育部派。
所以你看到大部分大學都是 15 位遴選委員。教育部就三位,1/5
可是台大很有趣,21位大家猜猜看,教育部幾位?
彭文正:三位吧?
林大溢:還是三位!可是 21 除以5
彭文正:應該是4.2吧?
林大溢:是,至少四位。所以教育部,你就發現他這個是有問題。
彭文正:所以這個事情本身從法律源頭就違法了?
林大溢:沒錯。因為在大學法的第九條,還有所謂的大學組織上面規定,
在高教司的規定裡面,都確定是違法的。
彭文正:那這法律是參考用的?
林大溢:是啊,所以在我的角度,這 70%是教育部的錯。
調查這麼久還不知道他是違法!
==
==真相是甚麼?==
聽你們在節目上放屁!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H0030001&FLNO=9
大學法 第 9 條
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
二個月內,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
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前項委員會各類成員之比例與產生方式如下:
一、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二、學校推薦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三、其餘委員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遴派之代表擔任之。
==
你是哪個眼睛看到 "教育部須佔 1/5" ?
前面兩種是保障這些人一定要各佔 2/5,剩下的讓教育部代表擔任
21的 2/5是 8.4,你不派到 9個人就是不足 2/5才是真的違法!
21 - 18 才是要讓教育部去補的人數!
所以這是不是在節目上造謠?要不要抓去關三天?
這是第一件。
再來看一下這張圖片好了
2018.05.30 政經看民視
https://goo.gl/5EVQPV
23m50s - 24m10s,在螢幕上的背景圖
https://upload.cc/i1/2018/06/11/NEtFrn.jpg
上面寫甚麼?
"管爺到中國參加會議或教書,
一堆人檢舉了31項,教育部、行政院翻箱倒櫃了老半天,
竟然找不到任何公文!
原來管爺不向行政院申請就沒公文,
這才是釜底抽薪之道!?"
...
這不叫造謠,甚麼才叫造謠?
找不到證據證明管中閔有去中國違法兼職,
就直接扣人罪名管中閔沒有申請就去中國?
有沒有搞錯?
==
這都多久了你 NCC啥也不管,
然後現在跑來抓台語發音?﹝白眼﹞
真是夠了 = =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NCC會不會太扯 一堆假新聞不管你去抄謀離開
: https://imgur.com/4UPwka5
: 那這個三立說白狼要接高雄副市長你不說話?
: 管媽+趙天麟一點證據都沒照樣打爽爽器捐案
: 也沒聽過你跳出來糾正 現在出來打台語發音
: 玩過頭了吧 馬英九都沒這樣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