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陳其邁---1118挺高雄拚公道之岡山造勢

作者: paulispig (胖豬保羅)   2018-11-16 19:40:34
走路工事件
法院判決被告綽號「古意」古鋅酩幫忙動員,與綽號「黑松」蔡能祥一同發放賄款,分別
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有期徒刑9個月定讞[6]。
高雄檢方也有查出幕後指使者為「黃俊英競選總部雲林縣後援會」執行長蘇萬基、「資源
回收商」總經理楊慶德,隨即對兩人開出拘票,楊慶德得知事情曝光搭機逃往香港,蘇萬
基則是在律師陪同投案訊後飭回,但限制其住居[7][8][9]。
因此,走路工事件最後查明是後援會成員所為,與黃俊英無關,其事先也完全不知情。且
最後通聯紀錄也未查出與菊營有關,破除了「陰謀論」的說法。[10][11]
選前之夜陳菊陣營召開記者會,標題為:「黃俊英賄選抓到了」,引發黃俊英不滿,控告
涉嫌違反選罷法及刑法加重誹謗罪,雄檢裁定被告陳菊、管碧玲、蕭裕正、陳其邁等四人
不起訴。[12][13]
敗選後黃俊英競選團隊發言人陳學聖透過記者會及政論節目現場連線直接對陳菊喊話,「
如果司法證明黃俊英清白,你陳菊敢不敢重選」。陳菊總部則稱將尊重司法調查。[14]
轉自維基百科
法院認證的走路工你們不要在那幻想哈哈哈
作者: bluesunflowe   2018-11-16 19:42:00
1124 滅東廠
作者: solid1109 (solid)   2018-11-16 19:42:00
法院都說不是不是黃俊英發的,你看不懂中文?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18-11-16 19:43:00
作者: solid1109 (solid)   2018-11-16 19:43:00
陳其邁就抹黑黃俊英。
作者: nightyao (yao)   2018-11-16 19:44:00
不是黃俊英發的,難道是後援會自掏腰包出錢?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18-11-16 19:44:00
法官也認為這樣有有損名譽但是目前的法管不到
作者: chong17 (ken)   2018-11-16 19:44:00
1124 還黃俊英公道
作者: harlemfans (harlem)   2018-11-16 19:45:00
奧步黨
作者: paulispig (胖豬保羅)   2018-11-16 19:46:00
阿不是黃俊英發的 就是他後援會的人 神切割?
作者: solid1109 (solid)   2018-11-16 19:49:00
12年前抹黑高手,現在選市長
作者: Holiseegg (Ray)   2018-11-16 19:58:00
1124還黃俊英公道了
作者: junkiewang (棠爸)   2018-11-16 20:00:00
韓粉混進其邁遊覽車裡面,一人給1000其邁就算是賄選嗎
作者: StevenAn (Steven An)   2018-11-16 20:53:00
難怪抹黑不至於使對手落選,難怪立法院最大黨不急著修法這禮拜我要天天在臉書抹黑陳其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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