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新聞內容寫到,這位先生把他的言論貼到特定候選人臉書粉絲團
還有他自己公開寫的資料,因為某某執政黨之類的文字
這當然違反選罷法阿
今天集資當然可以阿,使用的交通工具不能掛任何有暗示的標語
今天這位先生不就是在暗示嗎?
我是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去查證過這位先生的言論與作法
如果早上新聞內容所言無誤
那我真的不知道檢察官和警察道德勸說有什麼不對
檢察官大可直接執行職務,移送該位先生
你可以不爽民進黨,我也不爽民進黨
但是法律規定不就如此嗎?
大家都希望台灣是法治國家,結果法律訂了又不遵守
還是大家都忘記上次日本颱風事件嗎?
一樣一堆人被政論節目牽著鼻子走
事後證明了有人來帶風向,之後讓悲劇產生
政論節目我沒有看,我只有看早上新聞內容
如果政論節目所言為真,早上新聞內容為假
那我道歉,要不然,就請大家好好思考不要隨便就被帶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