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lhon (hon)
2018-11-16 22:59:17早上的新聞內容寫到,這位先生把他的言論貼到特定候選人臉書粉絲團
還有他自己公開寫的資料,因為某某執政黨之類的文字
這當然違反選罷法阿
今天集資當然可以阿,使用的交通工具不能掛任何有暗示的標語
今天這位先生不就是在暗示嗎?
我是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去查證過這位先生的言論與作法
如果早上新聞內容所言無誤
那我真的不知道檢察官和警察道德勸說有什麼不對
檢察官大可直接執行職務,移送該位先生
你可以不爽民進黨,我也不爽民進黨
但是法律規定不就如此嗎?
大家都希望台灣是法治國家,結果法律訂了又不遵守
還是大家都忘記上次日本颱風事件嗎?
一樣一堆人被政論節目牽著鼻子走
事後證明了有人來帶風向,之後讓悲劇產生
政論節目我沒有看,我只有看早上新聞內容
如果政論節目所言為真,早上新聞內容為假
那我道歉,要不然,就請大家好好思考不要隨便就被帶風向
作者:
boycome (不要有太多幻想)
2018-11-16 23:03:00雙衝標準就雙重標準
作者:
lynchen (guan)
2018-11-16 23:06:00綠共不意外
你給我道歉 2014沒人提供車輛嗎 妨礙司法 公場化 他媽的還給我 利用時間共處浪費稅金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18-11-16 23:07:00延燒了,我已經加入支持返鄉的行動了,看我文章有
作者:
donnylee (制服OL控)
2018-11-16 23:08:00檢察官有道德勸說職權?法盲嗎?
作者:
KIDDLEE (KIDD)
2018-11-16 23:09:00真的,都是甘先生的錯 大其邁加油 ^^
作者:
aaaba (小強)
2018-11-16 23:34:00推這篇,檢警接到檢舉都要去處理,這很正常,韓粉不要暴走反而在害韓
作者: w067fse8 (winDPig) 2018-11-16 23:52:00
問題在於道德勸說很敏感,這個時期用這個字眼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作者: kirin2000 (淚痕莫召奴) 2018-11-16 23:55:00
回臺中投韓總 回臺南也投韓總 檢察官是搞錯了吧
作者: kirin2000 (淚痕莫召奴) 2018-11-16 23:58:00
司法這種公信力 不就是威權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17 00:00:00如果刑事訴訟法你能找到道德勸說這四個字我把刑訴的法條印出來吃掉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1-17 00:04:00委婉說法 被告如果配合 檢察官可以職權不起訴所以樓上在六法全書找到實質影響力這五個字了沒?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17 00:12:00所以這就不是228條偵查發動的正當程序啊,什麼叫做這次只是道德勸說? 職權不起訴是發動偵查後的結果耶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1-17 00:17:00也可以簽結啊 刑事訴訟法也沒有 但對被告更有利 還計較XD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17 00:19:00有利個屁,把人找來約談做個筆錄再"道德勸說"後簽結是哪門子保障人權了? 更別說簽結這種方式早就有學者在質疑了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1-17 00:21:00沒關係啊 若真如本篇所言被告已合乎要件 直接起訴 然後以被告拒不配合 狡飾犯行 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要玩來玩換作國民黨時代 還給你道德勸說咧 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17 00:22:00老實講我還怕北檢不敢玩啦,要玩就玩大一點最好明天就發新聞稿反正北檢的人現在寫新聞稿說不定比寫起訴狀更上手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1-17 00:24:00換作侯友宜是那警察,可能先刑求再說…然後韓國瑜公然呼籲警方接到報案要吃案唷 別讓韓冰不開心~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17 00:25:00拜託你趕快去請北檢發傳票啦,我馬上請律師去辯護講難聽點一旦發動偵查通通直接走起訴讓法院審判或不起訴才是法定程序,簽結這東西竟然能當成恩惠真是夠了
作者:
DOMOKID (挽起袖口捐出熱血(吼!)
2018-11-17 01:48:00警察國家? 這絕對要追究到底 檢察官是哪位 絕對該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