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goo.gl/eA5V7d
2.新聞來源︰奇摩
3.新聞內容︰
288位法律人連署反對「以核養綠」 黃國昌:這一代台灣人要有肩膀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19)日與數個NGO一同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公開表達對5天後即將舉行的第16案全國性公投「以核養綠」的反對,呼籲民眾屆時投
下不同意票。黃國昌特別指出,核廢料是一個要嚴肅討論的問題,特別是高階核廢料,連
台電跟原能都無法提出100%解決計畫,「它是一個錯誤,我們這一代的台灣人要有這個肩
膀,而不是不負責任地丟給下一代。」
全國性公投編號第16案即將於本週六(24日)併同公職人員九合一大選舉行,該公投主文
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
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今日記者會中多位法律界與學界人士批評此公投在法律上
沒有意義,有的只是政治操作,更強調公投發起人過去曾多次發表敵視綠能的言論,此公
投應是「以核擋綠」。
黃國昌在記者會中連續2度提問「請問核廢料要到哪裡去?請問核廢料要到哪裡去?」並
接著說明,早在1970、1980年代,全球的政界與學界就有這個提問,但當時的科學家認為
科技發展很快,問題在未來就能就獲得解決,然而數十年就這樣過去了,「就算是這些發
動公投的人100%信任的台電與原能會,他們也無法提出100%解決計畫」,何況核電廠並不
是在一個完美的實驗室空間、由一群完美的人所營運的。
黃國昌表示,核廢料是個嚴肅的環境正義、世代正義問題,是台灣在邁向非核家園的路上
曾經討論過的事情,「我們可以不負責任地丟給我們下一代,說時間終究可以解決問題嗎
?」黃國昌表示,他本人將對此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呼籲其他對環境正義、世代正義有
關懷的台灣人,也一起投下不同意票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環境基本法》早在16年前就已經明訂「政府應
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但立法之後政府一直在拖延保障國民安全的期程,
直到福島核災發生後,2017年《電業法》才修訂95條第1項,確立實現非核家園目標的期
限。
據記者會現場公佈之資料,目前已有288位法律相關科系師生以及法律從業人員連署,表
示將對「以核養綠」公投投下不同意票,蔡雅瀅表示,連署人數與團體數還在持續增加當
中,接下來幾天也會陸續跟更。
「以核養綠」公投無意義 僅是政治動作
多位出席記者會的律師也表示,此案公投是沒有意義的,台北律師公會監事、律師張譽尹
認為,其實《電業法》95條第1項是宣示性條文,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
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所有核電機組有效年限是40年,核一廠跟核二廠
總共4部機組,已經依法無法申請延役;而此公投說要廢除《電業法》95條之1項,它本身
就是沒有意義的公投案,基本上是要造成政治壓力。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律師林三加表示,核能發電事實上也有它有效的期限,至多只
有幾十年的時間,也就是使用幾十年之後,後代的子孫卻要保管核廢料幾百年、幾千年,
「我們今天如果持續使用核能發電的話,會對我們後代子孫非常不公平。」
對於年輕族群如何看待「以核養綠」一事,環境法律人協會代表、中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徐偉群表示擔憂,他提到自己與幾位學生聚餐時,有些學生很高興地說他們支持「以核養
綠」公投,因為支持綠能以及能源轉型,但這些學生卻不知道核能的支持者是敵視綠能的
,可見這個公投用「以核養綠」來宣傳,會有誤導民眾。徐偉群表示,他相信在學校裡面
還是有許多關心能源轉型跟安全問題的老師們,他懇切呼籲學校裡的老師們,在11月24日
這天走出來,領取第16案公投票、投下不同意票。
台灣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則帶來永社聲明,永社反對廢棄物,何況以核養綠這個公投跟綠
能完全無關,目前核能發電最困擾各國的就是安全危害與核廢料議題,既有的核廢料已經
不知道如何處理了,永社認為過期核電廠延役並不可行,沒有核廢料處理方案之前,更不
應該繼續使用核電。
尤美女也強調,核四已經封存、停止運作,燃料棒也已經運出去,且核電廠非但不是拿來
「養綠」的,並再次提起日本福島核災事件,籲民眾引以為鑑,投下不同意票。會後有媒
體提問,若國民黨立委提案要廢除其他相關法律,未來將如何因應?尤美女表示,就算此
公投通過,也僅是對《電業法》的複決,對其他法律並沒有廢止,它其實是一整個政府的
能源政策。
4.附註、心得、想法︰
真的是文組誤國 法律人的身分對於能源政策是有啥好拿來背書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