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11-21 01:05:08臨時公告規定:
自 107年11月24日(00:00)起至 11月24日(16:00)止,本版不得以任何
方式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說明:
1. 不得以任何方式(如推文、發文、轉錄、引述)替任何候選人拉票。
轉錄、引述24日前的文章、評論來拉票,仍屬違規。
2. 版務這次僅是宣導法律,不以版規處分,違法可是要處以50萬元以上
500萬元以下的罰緩,請自行承擔後果。
3. 不要測試法律的界線,也不要測試自己在本版的人緣。
資料來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6條 https://goo.gl/3BEqRD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第110條 https://goo.gl/RVvuGu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
下罰鍰;違反第五十六條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相關新聞報導:
1. https://goo.gl/XuvVJs
2. https://goo.gl/TgDowo
3. https://goo.gl/ifmfEG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11-21 09:22:00宣傳公投可以,替"候選人"拉票不行......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21 08:01:00投票完順便出門逛街或看個電影啊,靜版+1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11-21 01:05:00有人建議24日從00:00至16:00,本版直接隱版。
1111111111111111144444444444444444444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17-11-21 01:05:00聽說可以拉公投 不能拉一般選舉
作者:
Y1999 (秋雨)
2018-11-21 01:06:00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我鍵盤卡住了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8-11-21 01:06:00最簡單的方式 請PTT站方直接維修XDDDDDDDDDDDDDDD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8-11-21 01:07:00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
作者:
emptie ([ ])
2018-11-21 01:07:00隱板的話沒必要吧,一堆地方比這裡更容易踩線也要隱板嗎
作者:
tsgd 2018-11-21 01:08:00直接標時間比較好吧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8-11-21 01:17:00我覺得投票期間不如隱藏版面 反正那段期間甚麼都不能做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11-21 01:19:00不可以拉票,可以評論候選人的政策。不可以+1,可以-1。
作者:
richjf (jeff)
2018-11-21 01:26:00直接靜板 +1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8-11-21 01:35:00靜版+1
作者:
XindeX (索引目錄)
2018-11-21 01:45:00站方沒有設計將使用者馬賽克(或其中幾碼)的權限嗎?
作者:
xtorker (xtorker)
2018-11-21 01:47:00靜版+1 給大家一個方便
作者: ilaya (小草) 2018-11-21 02:03:00
以前是怎麼做的OAO?
作者:
foxher (狐狸)
2018-11-21 02:06:00靜板+1,防止腦充亂拉票
作者:
j13jyl (J13)
2018-11-21 03:05:00+111111111111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8-11-21 03:06:00不要隱板啦 我在八卦板被桶9個月沒地方跑 = =補充一下 但可以宣傳公投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11-21 10:07:00靜版定義:每個使用者在5分鐘之內僅能po一篇文章。11/24 0-16 推44444444444會被罰50萬喔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8-11-21 22:27:00反助選呢? 千萬不要投給ASK1234這樣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11-21 22:30:00可以!!但小心被告「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不實傳聞罪」...
作者:
ckhou (異端是生活的詩歌)
2018-11-22 12:20:001124那天說我今日要滅東廠算拉票嗎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11-22 16:23:00就版規而言,不算;就法律,我認為不算,但我說了不算。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11-23 11:25:00徐國勇說:投票日當天可以從事公民投票宣傳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8-11-24 00:54:00板主還是靜板吧 一堆笨蛋嫌口袋很深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8-11-24 0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