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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公投辯論》游信義稱同婚破壞婚姻制度 苗博雅暴怒:我跟女友登記結婚,游先生會
因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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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讓婚姻從一男一女到一男一男、一女一女當事人都可以訂定,就這樣子而已,這樣如
何破壞婚姻制度?我去戶政事務所跟女友登記結婚,游信義先生就會因此離婚嗎?他的家
庭就會破碎嗎?同性伴侶結婚,你的家庭就會崩潰嗎?就會混亂嗎?」出櫃同志苗博雅說
。
今(21)日平權公投「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電視辯論最終回登場,苗博雅擔任正方
代表,反同婚陣營「愛家公投」提案人之一游信義擔綱反方。面對游信義再三強調同性婚
姻會造成「人倫關係混亂、性行為混亂」等語,中選會主持人蔡佳泓終於警告莫再發表無
關主題之仇恨歧視性言論,苗博雅隨後也震怒直批「反方只會唸稿子」,並對「破壞婚姻
制度」一語連環質問回擊:「難道我與女友登記結婚,游信義先生就會因此離婚、家庭破
碎?」
引德經驗 苗博雅:同婚立專法是繞遠路
為何要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苗博雅指出,很多人都以為平權公投第14案是為同志自
己權益,但其實不然,修《民法》才是終極解決同性婚姻、避免浪費社會資源的方式:「
參考世界有同性婚姻國家的經驗,專法只是浪費時間繞遠路,最終還是要走上修《民法》
一途才能解決爭議。」
苗博雅舉例,德國為規避社會對同婚的遲疑聲浪,於2001年先立《同性伴侶法》,即專法
讓同性伴侶暫時得到保障,問題是專法規範的權利義務內容跟婚姻完全不一樣,不僅沒解
決爭議、還衍生數百件法律訴訟,聯邦憲法法院也在2004、2007、2008、2015年歷次指出
專法問題,最後在2017年德國國會以過半數贊成票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確定修《民法》原
則,才確定解決10餘年同婚爭議。而曾立專法的法國,也面臨一樣的問題。
「立專法需多規範498項婚姻權利義務」
苗博雅說,從國外經驗來看「同性結合立專法」是不斷浪費社會資源,回到台灣亦然。苗
博雅指出,若我國要立同性結合專法,計有498項涉及婚姻的權利義務要以專法規範,但
修《民法》,只要更動少數條文就能達到同性異性配偶一體適用法律,「不需要把498項
一一拿出來檢討,這是最節省社會資源的作法,也是避免社會一再撕裂的作法!」
對於同性婚姻對台灣是否「太前衛」的爭議,苗博雅舉出,1930年中華民國修《民法》親
屬篇確立「一夫一妻」單偶原則,問題是:「當時社會是否已接受單偶制?當時社會是一
夫一妻多妾制,當時男人要從小三小四小六排到小七小八都可以!」
當時修《民法》也確立自由戀愛原則,規範婚約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苗博雅說:
「這在當時也是驚世駭俗的規定,當時婚約當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麼會是當事人
訂定?但當時立法者就知《民法》要隨社會前進,儘管社會沒有普遍自由戀愛原則,他還
是把他訂在立法裡……」
苗博雅指出,如果當年沒有修《民法》,這套《民法》到了現在,台灣還會在男人可以納
妾、結婚要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這樣的社會是我們要的嗎?」苗博雅質問
,也強調法律本應避免撕裂、帶領社會進步,讓台灣要走向現代化、走向更好的國家。
游信義:同婚入民法造成性行為混亂、人倫混亂
苗博雅第一輪發言結束後,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組總召游信義反駁,修《民法》可解
決爭議只是一廂情願的說法,缺乏實證資料,且苗所舉例子都是國外經驗、國情不同。游
信義表示「同性戀在人類歷史發展不過20、30年的時間」,表示同性婚姻入《民法》會造
成性行為混亂、人倫關係混亂、變換夫妻父母與兒女關係、混亂人倫價值與意義等。
游信義發言完畢,原先鎮定陳述修《民法》效益大於立專法的苗博雅,第二輪發言幾乎是
連環砲質問。對於游信義回應,苗博雅首先大酸:「這幾場意見發表會下來,反方他們的
特色就是講不聽啊,幾場他們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問到同性婚姻有沒有實證,我前面就
講了德國跟法國嘛,講完反方又說外國經驗都沒辦法參考,但他講外國經驗無法參考以後
,又講出其他幾個國家要人參考!」
對於反同婚陣營「愛家公投」推出代表一再於電視發表會上「唸稿」的狀況,苗博雅也批
:「反方都一直唸,重覆唸同一套稿子,不管對方講什麼,他們都沒在聽--這真的是我
們民主制度想要的對話嗎?」
對於「同性婚姻入《民法》會破壞婚姻制度」的控訴,苗博雅連環質問:「只是讓婚姻從
一男一女到一男一男、一女一女當事人都可以訂定,就這樣子而已,這樣如何破壞婚姻制
度?我去戶政事務所跟我女友登記結婚,游信義先生就會因此離婚嗎?他的家庭就會破碎
嗎?同性伴侶去結婚你的家庭就會崩潰嗎?就會混亂嗎?」
婚姻意義在生育?苗博雅:黃昏之戀怎麼辦
對於婚姻的意義在於生育,苗博雅也質疑:「台灣現在人口很多婚姻是由60-70歲以上老
人組成,這些老人都沒有生養兒女可能性了,難道他們的婚姻就不叫婚姻嗎?這有寫在《
民法》裡嗎?這是我們要的價值嗎?難道有黃昏之戀、60-70歲老人相愛要結婚,你要說
『你們不能生養兒女,不能結婚』嗎?我不能理解,這跟我生活在的自由平等的台灣,好
像不是一樣的地方!」
對於反方所提「同婚缺乏社會溝通」一語,苗博雅則說:「現在你提出3個公投案,不就
給你開了15場意見發表會嗎?現在也給你講話啊,這不就民主過程嗎?這沒有討論嗎?中
選會這樣公投都放行了,你還說台灣沒有反同組織發言空間嗎?你難道要等更多同志青少
年被歧視、輕生,才說你有發言空間嗎?」
對於前述1930年中華民國修《民法》確立一夫一妻、自由戀愛原則此案例,苗博雅也酸,
若反方活在1930年,「他也會說怎麼可以自由戀愛、會性行為氾濫,我都可以想像了!」
「台灣不能因為無謂的恐慌拖慢了腳步。」苗博雅強調,雖然很遺憾婚姻平權議題要上公
投戰場,未來幾天也會聽到更多仇視同性戀的言論,但接下來人們還有機為支持同志朋友
,就是在24日去投票。「這一票能幫助你的同志朋友,幫到躲在陰暗角落發抖的同志青少
年!」苗博雅最後如此強調。
4.附註、心得、想法︰
德國這種落後國家立專法壓迫人權,浪費這麼多時間才修民法,真是沒用。
台灣應該進步起來,立刻修民法同婚,保障人權,幹你娘社會共識、肏妳妹反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