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台灣有言論自由
但對的場合是自由,錯的場合是白目
但白目只要不涉人身攻擊都不犯法,一樣享有言論自由
以下舉個案例
某男女結婚,男方在致辭時先感謝了一下親友,然後突然開始罵女方家長,內容大概是:
聘金要那麼多是在賣女兒?嫁妝婚禮的錢都要男方出,是要賣女兒?禮金都女方家長收,
是吃相多難看?
婚禮來的賓客通通都變很尷尬,女方的親友甚至直接起身離席,下面男方的親友就開始喊
: 幹他只是道出親身經歷,女方幹嘛那麼沒風度,女方的親友離席啥小?
新郎確實有言論自由不犯法,但是白目還是自由?
本次金馬獎事件一模一樣,想想跟以上案例幾乎完全一樣,主動要去挑起敏感議題,然後
炒作哭鬧說自己受壓迫,我整個黑人問號
當別的陣營主動講起敏感議題時
覺青:幹,垃圾共產黨打壓,為什麼要讓政治進入演藝圈、電影界、體育界……等,教訓
國民黨
當自己陣營主動挑起敏感議題時
覺青:幹政治無所不在,你對他冷漠就等著被吞掉,幹教訓國民黨
同樣的事情我做是言論自由,別人做是政治入侵,操你媽覺青就是台灣倒退低智化的始作
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