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到了選舉,
現任首長若要競選連任,
該首長在任內所做的事,都會被拿出來檢驗
民眾之間也會去討論說,這個首長過去到底有沒有做事、值不值得連任...之類的。
問題來了!
那.........何謂 " 有做事、值得連任的首長" ?
一般民眾對於一位現任首長有沒有做事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1.任內有重大工程建設完工 (如都更、公宅、捷運、場館...)
但這些建設,是之前的首長所推動的,只是時程較長而到這一任才完工
2.任內有推動、開工新的(或延宕許久的)重大工程建設,但無法在任內全面完工,
民眾還未有深刻感受到成果,可能會在五年後才能明顯感受到
但到時候已經是下一個任期了,而且也可能會因為市民無感而無法連任
讓下一任市長去剪綵
3.任內大撒幣,不管負債有多少
4.任內對財政有控管,但又能做出一些成果,用較少的錢達到一樣的效果
5.推動一些小但確實落實於民眾生活周遭的措施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