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tm978952 (感冒用斯斯)》之銘言:
: 第一 黃俊英這我認了 真的很無恥
: 再來呢
: 兩顆子彈→這你要說是奧步?
這跟連勝文挨槍擊事件一樣都是不可思議的事。
一個是裝藥量不足,子彈打穿玻璃後只能穿透外套然後擦傷腹部。
一個是對臉開槍,結果剛剛好沒打到骨頭牙齒(打到就碎片四射基本再見)。
古今中外的刺殺案件,我還沒看過有像這兩件的情形。
要不兇手還沒得逞就被擊斃了,要不兇手就是儘可能地造成殺傷。
有沒有趁亂開兩槍就逃跑去跳海自殺的?
或是已經控制被害人開了一槍,卻不打到死而是被制住的?
這兩件事都是奧步啊,只是扁成功了而連搞笑而已(因為有扁的前車之鑑)
現場維安是可以就地擊斃行兇者的,所以敢出手的不應該來搞笑。
就像你跟飆車族起了糾紛,你決定要給他一個教訓,結果你找了個適當的時機,
拿著鋼管,抓住了他的手,揮舞著鋼管....
然後打了他兩下手心?
我寧可相信八旬老翁娶嫩妻喜獲麟兒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