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無效之訴有2個重點
1. 選務機關辦理選舉事務違法
2. 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首先選務機關有違法嗎?我覺得很難證明,你說別的投票所先開票,但是實務上幾乎都是
4點到投票結束個別開票所就開始開票,只是這次剛好碰上有投到5點以後的,你要說選務
機關違法未在選舉全部結束後一起開票,這個我覺得有道理但是又說不過去,因為就剛好
被你碰到特例。(算你衰?)
再來是足以影響選舉結果,這個要證明更難,你說很多人在排隊時看到開票結果就自動棄
保給柯P,那怎麼知道不是棄保給你,讓你少輸一點?
當然丁丁要提,他也有這個權利,就看法院怎麼判,我自己覺得很難贏就是了。
※ 引述《xheath (heath)》之銘言:
: 說開票會影響還沒投票的轉投給柯p
: 那也有可能轉給丁守中啊?
: 而且藍綠的區分要怎麼證明?
: 綠的放棄姚也不一定投給柯啊
: 再來,說不定後排排隊的通通是丁守中的票
: 這要提告也太困難了
: 根本無法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