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yinalive ()》之銘言:
: 同志說了
: 公投既使同意婚姻限定一男一女
: 但是
: 大法官釋憲的位階等同憲法
: 所以
: 公投無效
: 可以這麼武斷嗎??
: 區區數人的大法官可以否定公投結果??
: 大法官的釋憲文只是位階等同憲法
: 但絕非憲法本身
: 公投不是法律
: 但它是全民的政治決定
: 憲法也賦予這決定的合法性
: 同志群不能直接論斷公投無效吧
憲法是基於國民主權意志制定,國民以公投直接表示意見
實際位階上高於憲法,所以《公投法》才有憲法複決事項
除非像美國沒有全國公投可展現國民真意,任由大法官說啥算啥
否則我國大法官是解釋憲法使其靈活而非造法者,更不能牴觸國民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