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丁粉沒人說得出來中選會違反哪條法律

作者: liweihau (lee)   2018-11-26 07:26:14
節錄選罷法第57條:
........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
這裡寫的"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並沒有硬性規定是選區內所有的投票所,
所以當天的狀況,有些投票所投完後就先開票
就法條上來看,應該是沒有違法。
只能說是中選會當初沒預想到這次會有這種情形。
不過法規是可以改的,現況的法並非就是最好的,
也許經過這次爭議,或許可以考慮修一下,把它寫得更清楚
我也認為,今年這樣的情形,或多或少會影響到投票意向,
只是,要去用證據去證明它的存在,實在是難了
而且沒有人知道,到底會不會對丁守中不利。
丁陣營所一直強調的棄保,實際上到底有沒有發生,沒有人知道
作者: samuraiboy (samuraiboy)   2018-11-26 07:27:00
至少丁丁可以拖一年不退出政壇,一年後就沒人記得了
作者: Mike9   2018-11-26 07:29:00
台中高雄輸太多連抗議都放棄了
作者: buwa56 (balasai)   2018-11-26 07:32:00
我猜丁丁私下也無奈,根本是黨的意志。
作者: DanJill (丹吉爾)   2018-11-26 07:35:00
也可以等全部投完才開,但到時輸了又要說中間等待的空檔有作票空間
作者: jfw616 (jj)   2018-11-26 07:40:00
找個4點還在排隊...投柯的人出來證明棄保
作者: fit   2018-11-26 07:41:00
那他還得把當初那張票給找出來
作者: somanyee (Soman)   2018-11-26 07:43:00
樓上兩方論證不錯
作者: preisner (ppp)   2018-11-26 07:45:00
沒有違法,就是有效,覺得不公,請去修法,下次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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