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我會這樣解釋啦。
之前政府的公投法其實是保護弱勢,讓他們不會被民意檢視。
現在這個公投法根本是讓弱勢搞不清楚狀況。
一個議員在中選區制下,大概有7%~10%支持就可以當選。
但公投這種正面對決的真劍勝負,就算有20~30%也是被按在地上磨蹭。
http://i.imgur.com/nuDXgKG.jpg
30萬票連署通過之後,整個彷彿贏了一下不好好拉票到處得罪人。
票開出來每個如喪考妣,個個哀號不已,還怪台灣沒救了要跳到國外。
沒有取得主流民意支持就不要搞成公投逼人表態,
有人說是反同方先提的,但你可以不跟啊。冷處理讓他們票數拉不高更好。
結果升高成比藍綠對決更高的同志對上反同,765萬票是之前最高得票紀錄。
馬英九2008打到民進黨不如解散的得票也就是765萬而已。
他媽的這數字居然再現了,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