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要負責 還丁丁一個公道
看到館長講丁丁貪和許多又酸又臭的言論
很難過 台灣選民的水準就是這樣嗎
這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
而是全部有參與投票的人共同的問題
大部分市民都覺得有問題的事
要當做沒看見嗎
事實上本次投票就是有瑕疵
1.規劃有問題造成投票時間過長
影響有些人有心無力沒去投
2.還在等投票電視就已經開票
有影響投票行為的嫌疑
3.當1發生時中選會的反應是讓大家繼續排隊造成2 做錯判斷
個人認為選舉無效用在全國都不為過
不要說什麼會影響當選的人
(建議中選會向法院提出選舉無效補救方法:
詢問全國所有候選人 只要同張選票有人反對就重選 沒反對就不重選 能減少影響就減少)
若有是非標準的當選人 就算要重選我想也會理解
就是國庫要多支出 選務人員要再辛苦一次
市民要再投一遍
因為事實就是中選會失職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請中選會出面和每位選舉人 每位市民說清楚
不是下台就沒事了
守護民主 守護公平
選罷法 119 條
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者,其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定期重行選舉或罷
免。其違法屬選舉或罷免之局部者,局部之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就該局部無效部分,定期
重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