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投票一邊開票全台灣人都知道有點不公平沒錯
但是開完票了再全部重新投一次票不是更不公平嗎??
這又不是早期那種關燈做票 明顯違反人民自由意志
就算一邊開票一邊投票,投下去的那一票還是代表著這個投票人的選擇吧
如果投票當日不得宣傳這個規定踩的這麼死的話
如果投票所30m內不得宣傳這條件也是嚴格執行的話
今天違反選罷法的人應該會再乘100倍吧
更遑論開票沒照sop的開票所,直接先選票分好類再唱票
人工投票+人工計票+人工監票
全部都人工的能做到完美的投開票所和投票的民眾有幾個??
如果再重選一次如果我是柯文哲直接架900台攝影機再每一間投開票所每間三台
拍從早到晚的投票秩序和開票流程
只要有夠多的環節失誤都可以再來重新投票投到沒完沒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