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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卓秘書長的公開教誨,我認真反省了6個小時,對自己的責任,悔過如下:
1.
誤以為把18趴落日,從6年縮短到2年,是黨團呼應社會期待,共同做的決定;殊不知竟是我一人獨斷獨行,成為造成這次大敗的禍首。
2.
當2年前看到總統府請尤美女委員提民法修正案時,竟誤以為過去本黨提「婚姻平權」,是認真的。
我不知道我們的「支持婚姻平權」只能停留在發貼紙和升彩虹旗的階段;總統府請尤委員提案,也只是做做樣子,不能認真推動的。
我更不該去參加婚姻平權辯論,不該沒有放水輸掉;也因此竟造成了本黨的大敗。
3.
今年審行政院版本時,沒有任何一個黨團對老車和二行程機車條文提出反對;二讀也無異議通過。引起軒然大波之後,負責法案的環保署副署長一聲不吭;然後因他案翩然而去,博得美名。
先是用錯政務官;出包又沒要求究責,是我身為執政黨立委的責任。
4.
我還有一個大罪過,是誤以為立法委員可以質疑行政院;誤以為立法委員可以要求行政院捍衛我們自己推動的政策。
但我不知道這樣反而暴露了自己竟沒有先檢討自己的大罪。
從此閉口不談選後檢討;繼續安靜認真檢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