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你說了算?幸福盟: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作者: 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   2018-11-30 16:50:08
1.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130/1476138
2.新聞來源︰
蘋果
3.新聞內容︰
你說了算?幸福盟: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公投大於憲法
大選綁公投,其中由幸福盟提出的第10、11、12案公投都過關。行政院昨討論以另訂專法
方式回應公投結果。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今強調,通過的公投第10案是「
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第12案「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
別二人經營」,因此專法應以「婚姻」以外的形式訂定,若專法採「同性婚姻法」則違反
公投第10案、第12案,他另強調,依據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Hans Kelsen)的法規範階
層論,公投是國民主權的展現,法律位階高於憲法也高於大法官解釋。
游信義今在臉書PO文表示:「婚姻」已定義為「一男一女」,因此我反對所謂「同性婚姻
」專法,規範用語、內容或其他形式均須討論!但他的PO文遭網友正反意見灌爆。網友甚
至質疑游信義在臉書所寫「公投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位階高於憲法」,直言大吃一驚
,直呼不敢相信東海大學法律系的游信義怎麼會說出這種話。
游信義今接受《蘋果》受訪強調,他們提的三個公投案都通過,以通過的公投內文很明確
是寫「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
別二人經營」,也因此專法必須是用「婚姻」以外的形式來定義,因為「婚姻」的定義已
在公投第10案被定義了,若政府的專法採用「同性婚姻法」,違反公投結果,他強調幸福
盟這次提公投的目的,就是要守住婚姻的定義,屆時他們會針對政府提出的專法版本或內
容,再提出建議。
針對網友質疑「公投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位階高於憲法」,游信義更強調,依據奧地
利法學家凱爾森的法規範階層論,公投是國民主權的展現,法律位階確實高於憲法也高於
大法官解釋。他進一步解釋,依據凱爾森的法規範階層論,憲法之上還有「憲法基本原理
原則」,也就是如何制定憲法的原理原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因此憲法的主體是人民,
公投則是國民主權的最高展現,是直接的民意表達,公投是國民總意志最新民意展現,所
以公投高於憲法也高於大法官釋憲。(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4.附註、心得、想法︰
哈哈..身為一個同志..看到這樣的言論..真差點沒把我給笑死了....哈哈哈哈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11-30 16:51:00
所以同同最大盟友是萌萌,多出來幾次,同同就白了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8-11-30 16:53:00
政治學上這說法沒錯,所以德國基本法有不得修改條款
作者: americ (americ)   2018-11-30 16:53:00
記者崩潰
作者: kkenex (kenny)   2018-11-30 16:53:00
甲甲就是太激進了,被絕對多數反攻,小心真的會輸到脫褲喔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8-11-30 16:54:00
並無全國公投設計
作者: afishlun ( fish)   2018-11-30 16:55:00
萌萌崩潰惹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8-11-30 16:57:00
釋憲位階是否造法或優於國民主權,常是比較政治學上探討課題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8-11-30 16:57:00
甲甲subuki
作者: f124 (....)   2018-11-30 17:03:00
人家拼修憲還真的會過哩 都跟KMT報團了...人家拼修憲還真的會過哩 都跟KMT報團了...你要笑也沒幾年了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18-11-30 17:06:00
@justic79 所以台灣法律顯無完備,但以法理來說,公投法位階仍未逾越憲法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18-11-30 17:07:00
食古不化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18-11-30 17:08:00
因為這次議題是屬於一般法律原則的創制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11-30 17:09:00
憲法基本原則就是防止憲法破毀的修憲 正是提防護家盟這種想要用多數去凌駕憲法核心價值的人
作者: americ (americ)   2018-11-30 17:10:00
那有什麼方式可以防止大法官被政治正確凌駕憲法核心價值呢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11-30 17:12:00
要高於憲法法庭解釋權的只有新解釋推翻或是革命成立新國家...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18-11-30 17:15:00
如果這次公投議題是修憲等級的公投,的確可以廢棄原有大法官解釋,但這次不是不過公投修憲也是有不可踰越的界線的,即不可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也就是@americ 所說的憲法核心價值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11-30 17:23:00
憲法法庭宣告法律違憲本來就一定是站在多數對立面 因為法律都是多數支持所通過的
作者: Xulture (天使的贈禮)   2018-11-30 17:39:00
兩邊誰走中間就有多數支持 誰極端就被看笑話
作者: kumashiro   2018-11-30 19:20:00
說個笑話:公投大於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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