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七天假的問題真的存在嗎

作者: shotholisi (☑北爛工程師)   2018-11-30 19:59:42
亂算一通....以先前待的公司,作二休二制12小時,原本七天假還在的話,
就是以國定假日,算全天11小時的兩倍加班費!(有扣休息時間1小時)
但民進黨砍七天假後,原本當天值班的人員,
變成只有後面那2.5小時算加班費*1.33倍!(以下午5點30分後計算,有扣休息時間)
而原本的國定假日被修法變成平日的那8小時
呵...你就當作是平日上班吧^^ (公司也不會給你算入加班費的!)
有沒有七天假,加班費真的會差很多! 這不是補不補假的問題!
不過,我相信民進黨黨工一定不懂的!
黨工一定以為,竹科的公司,比民進黨還敢,早就把七天假給滅了
,只紀念不放假也不會給加班費!
※ 引述《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之銘言:
: ※ 引述《SLEEPNIGHT (睡魔王)》之銘言:
: : 想要問到底七天假是在吵什麼
: : 長輩都說比以前阿扁時期的隔週休好太多
: : 固定週休二日
: : 有的甚至也沒聽過什麼七天假
: : 還是現在討論的比較基礎不同
: : 是在比那年貌似撿到的又週休又七天假?
: :
作者: fonzae (fonzae)   2018-11-30 21:16:00
@rit 依照勞基法,是沒有的,仍然以平日1.33 1.66計算這就是為什麼叫做資進黨的原因而且休息日還可以讓勞資雙方協議要用錢還是補休偏偏勞方是最弱勢,用禮拜六去換平日,你就知道為何叫作惡修
作者: liain0824 (小英)   2018-11-30 21:32:00
原本就是錢跟補休選擇阿....就資進黨白吃第一次改勞基法的時候,要求強制給錢,資方反彈,第二次修法才變成協議資進黨改勞基法之前,我公司就是錢跟補休二擇一
作者: fonzae (fonzae)   2018-11-30 21:35:00
原本是錢,現在變成錢跟補休等於勞資協議,通常都是採補休而勞工要的是錢,差很多好嘛!現行禮拜六超過2hr 開始1.33 跟 1.66如果要你去變成補休,等於跟平日上班費一樣而通常資方都要求補休,不是給錢,勞工通常就只能默默接受而且根據我以前加班經驗,假日雖然加班,但上頭都願意給免費補休好嘛!原因是加班是替公司賺錢而且一修勞基法,是1hr要給4hr的錢,這也是差很多回過頭來看七天假,對於已經有周休二日其實沒那麼重要性主要在於很多公家單位還是會把周休二日跟七天假算在內七天假是對於部分企業還有遵循的才有受惠現在詬病的是拿七天假,換來的反而是更差的條件例如輪班 或者 無周休二日的勞工,碰到這種國定假日這是要給例假的雙倍薪水,現在可是沒了由於七天假沒了,代表輪班或無周休二日的勞工必須以休息日來計算加班費,更偏偏又被強加到補休這就是為什麼倒退一百年的原因這些都是真實目前社會的東西為何要實施周休二日,目的就是保障勞工可以多休息勞資協議需要加班,所以資方應該要付大筆費用給勞工資方不想付,就不應該脅迫勞工去加班而現在休息日模擬兩可,讓資方更有條件去跟勞工談資方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勞工拒絕,則列入考績勞工答應,則接受資方的補休政策,規避大量金錢費用奇怪!周休二日不就是為了保障勞工休息,怎被下放給資方運用一例一修是正確的嗎? 其實周休二日應該就是例休二日要強制資方給勞工一周規定80hr的勞動,並且禁止動用勞工六日的休息時間,創造更多的內需跟民生動力若資方希望勞工能在禮拜六進行勞務,也應該付出勞工超出一周40hr的補償,怎麼會是用補休帶過就算用補休,也應該跟加班費的補償方案一樣也就是1.33 1.66,怎麼補修會以相同時數折抵而且是拿休息日去抵扣平日,這對勞工不平等阿勞基法是最基本的保障勞工的法律如果這種法律都那麼彈性偏向資方,請問勞工有條件去跟資方協商嗎? 不可能啊,你不配合 不代表別人不配合生存空間被壓榨,勞工自然就只能乖乖被壓榨講了那麼多,最後只說,空心菜:勞工是我心中最軟的那一塊這句話我覺得說得太對,大小姐的企業理論果真獨一無二當初空心菜可是說,我希望周休二日能夠落實在每個勞工身上一例一休是有落實嗎? 落井下石才差不多,拉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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