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 中選會擬修法掌決定權
2018年11月30日 01:27 中國時報 張理國/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務大亂,中選會昨向行政院提檢討報告,研議讓公投及大選脫鉤。《公投法》規定
,主管機關應於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期間有全國性選舉時,「應
」與選舉同時舉行。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若把「應」改為「得」,公投與大選可合併也
可分開,增加彈性。
陳朝建說,中選會未預設立場,「應」是否改「得」,會聆聽各界聲音意見。若維持「應」
,則需適度合理調整準備時間。
現行條文籌備時程為「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陳朝建說,依各國經驗,多半保留4
個月以上妥為因應,若只1個月,難與外界溝通。
但有人質疑,「應」改「得」形同「西廠擴權」,公投能否合併大選舉行若交中選會決定,
對執政黨不滿的公投案,豈不更有辦法「技術性卡關」,只要不想讓公投案通過,就讓公投
單獨舉行,無合併大選催票作用,要跨越近500萬門檻難度很高。
另外,對這次選舉邊投票、邊開票亂象,事涉《選罷法》19條第1項但書規定,外界質疑不
合時宜,陳朝建說,會把意見反映給內政部。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表示,選舉投票當天引民怨,中選會事前未能規畫周延、事中未能有效因
應排除,主委雖已請辭,中選會仍應深刻記取經驗,徹底檢討,該修法即應儘速修法。
賴揆說,選舉合併公投將成常態,請中選會重新檢討選務作業,月內提出改進作為,包括公
投案從查驗連署,應避免死人造假連署;公投主文設計到公報刊登內容,及兩種投票程序同
步進行有效分流;社會各項建言,均應妥善因應。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1130000582-260118
選前卡公投 想方設法想降投票率 選完連綁都不想給你綁摟 DPP真厲害 自己包贏的 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