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直接換人是最好
看韓在記者會上的反應
"蛤? 他? 喔 我對於他個人的過去沒有很熟悉!
但如果已經接受過司法的處罰 我們應該再給她一次機會 我自己也受過處罰"
但林的審判根本還在判 怎麼可能受過懲罰?
如果韓有掌握狀況(也就是明知道他被起訴 還是硬要用)
那韓的回答應該是 "司法還在審理中 我們不能自己先判定他有罪"
所以韓的回答 表示這人一定是別人推薦(或硬塞)給他的
他可能覺得原民會主委不是一個最關鍵的位置 因此沒有很仔細去審核?
可是這萬萬不應該
當然不是叫你小到連一個職員或每個局處的副局長 都該審核
但副市長 還有 各局處的局長 以及 部會主委
你真的都應該要審核清楚
用人真的要注意
不能人家硬塞 為了還人情就將就 大家投你又是認為你有種反抗
但你若這樣就被硬塞 只會讓大家失望的
韓這次需要記取教訓 任何位置都要審核清楚
現在的解決方法
1.最好的 就是林自己出來說 自認還沒證明清白之前 不應接受職務 所以婉拒
請市長再重新找
2.韓直接撕破臉 跟林說再見 掰掰 然後韓自己在媒體上道歉 說沒審核好是自己的錯
3.如果韓國瑜覺得已經騎虎難下
那還有一個方法 又是一審判刑確定時 就只接將該閣員解職
不過 韓說過他的閣員都要宣誓放棄假釋
這位準原民會主委 敢宣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