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014/351732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新聞來源︰
聯合
3.新聞內容︰
我國能源配比將重新調整,經濟部日前鬆口不排除核三廠延役可能,但核廢料如何處理仍
是棘手問題。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日舉行記者會,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
要求成立隸屬行政院的獨立機關「核廢管理委員會」,統籌相關事務,並以公投方式決定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就前三順位場址進行公投。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台灣核廢料最終處置遙遙無期,台電之前所提的最終處置方案
與時程至今根本無法如期完成,導致既有的核一、核二、核三廠核廢料不斷擱置,更不要
提堆放在蘭嶼的核廢料。
黃國昌說,目前行政單位針對核廢管理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授權,根本是在黑箱中尋找場
址,「這一代的人若不勇敢面對,就是把爛攤子留給兒孫」。
黃國昌指出,他們從立法院這屆第一會期就不斷主張先建立核廢料「中期」儲存場,同時
再研議最終處置;因此黨團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明定成立隸屬於行政院
的獨立機關「核廢管理委員會」,統籌相關事務,委員會設置7名委員,主任委員由行政
院長提名,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草案也明確規範需至少有一名原住民代表。
此外,草案也明定成立「放射性廢棄物選址委員會(選址會)」,分三階段以客觀、專業的
標準進行核廢選址。首先依據地質環境、社會經濟條件等進行初選,選出10個潛在場址進
入複選;複選階段則納入公民團體、在地居民代表、原住民族代表等一般民眾的參與;之
後再就前三順位場址進行公投,公投範圍為場址所在地半徑30公里所及的區域。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也呼籲行政部門,提出相對應的草案回應。
4.附註、心得、想法︰
公投放置核廢料 附近的居民會有人說好???????
有沒有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