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焚化爐底渣再利用廠一次發包15年 台南遭

作者: youhow0418 (ㄈ87b3)   2018-12-04 15:35:01
焚化爐底渣再利用廠一次發包15年 台南市府遭疑「內定」
11月2日,「台南市焚化爐底渣再利用廠」在環保署長李應元加持下,正式揭牌啟用,弔
詭的是,委外代操作的標案,至今還沒有公告,據環保界人士指出,標案未公告的原因出
在,台南市政府代理市長、代理局長竟然想一次發包15年,打算一口氣將未來3任市長的
份額,一次發包掉!因為並非BOT案,如此不尋常的作法,引發種種「內定」的聯想。
本刊調查,台南市政府這座「焚化爐底渣再利用廠」採公辦民營模式,亦即政府出資興建
,委託民間業者代操作,興建之初,經費1億多元,但環保署當初支持台南市興建的,是
技術門檻較高的「水洗式處理廠」,1億元怎麼建得起來?果然,標規要求十分低,只搞
了一個「乾篩處理廠」,而得標廠商本身只有乾篩處理能力。
這個廠興建完工之後,又傳出台南市環保局還沒掛牌營運,就另外編列預算,要發包「擴
廠」,將原本低階的乾篩處理廠「升級」為水洗處理廠,如此兩階段的運作,環保業界多
數認為,是在「作球」給特定對象。
一位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官員指出,如果是BOT案,因為是廠商出錢興建,政府沒花半毛錢
,頂多配合徵收土地,一次核發2、30年的營運權,是很合理,但該廠既然是政府出錢興
建,廠商雙手空空進駐代為操作,官員卻大筆一揮,就給了10幾、20年的營運權,實在太
不合理。
更離譜的是,市長賴清德任期已快滿,也北上組閣長達1年2個多月,由代理市長李孟諺、
代理環保局長林建三主導的標案,就想把下3任市長的發包權給侵奪了,這簡直不可思議

因為,在規劃15年標案的時候,已經是賴清德任期最後3個月,依照市政運作慣例,李孟
諺、林建三都只是「看守小內閣」成員,政權交接前3個月,重大人事案、重大標案都會
等待下一任市長裁決,台南市環保局不尋常的作法,引起外界關注。
代理局長林建三表示,該案係引用「獎勵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條例」(促參),也就是
說,廠商不只代操作,還得陸續投資設備;但當記者詢問,一個底渣再利用廠不過幾億元
,就算水洗廠也只是個小投資,有需要用到「促參」嗎?林建三強調,底渣再利用技術日
新月異,市府希望廠商能不斷投資改良設備,所以給比較多年的操作權;此外,林建三強
調,目前的確朝15年規劃,但得等財務投報率等相關資料算出來後,才會公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1204soc002
作者: wintu   2018-12-04 15:39:00
這算不算苦差事啊?剛剛第一個聯想是會不會沒有15年沒人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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