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選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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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2選舉區及臺中市第5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改訂為108年1月27
日(星期日)
【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4)日舉行委員會議,決議第9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2選舉區及臺中
市第5選舉區缺額補選,改訂於108年1月27日(星期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該會第521次委員會議決定第9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2選舉區及臺中市第5選舉
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於108年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茲因各界反映該日適逢10
8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學測),為維護考生權益,並避免影響學測及選舉投票之進行,
經緊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決議將立法委員缺額補選投票日期改訂為108年1月27日(星期
日),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配合投票日期之改訂,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補選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選
務工作日程如下:
(一)107年12月4日 發布選舉公告
(二)107年12月6日 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
(三)107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四)107年12月14日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政黨撤回其推薦截止
(五)108年1月4日前 審定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籤
(六)108年1月7日 選舉人名冊編造完成
(七)108年1月10日 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八)108年1月16日 公告候選人名單
(九)108年1月17日至1月26日 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十)108年1月23日前 公告選舉人人數
(十一)108年1月27日 投票、開票
(十二)108年1月31日前 審定當選人名單
(十三)108年1月31日 公告當選人名單
(十四)108年2月1日前 發給當選證書
(十五)108年3月2日前 通知候選人領取補貼之競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