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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前小英女孩、前姚辦助理陳志瑜開吉啦!!
時間: Tue Dec 4 17:48:39 2018
昨天去郵局收掛號的時候才發現中獎惹....沒差..本來就打算來作被吉開箱文
(通知書=>被通知人,這是詢問單還非訊問單,還未被起訴由警方偵辦中狀態)
https://imgur.com/VOXRNkz.jpg
還以為847老師的撥接網路還是鴿子終於飛到了,老實說我都快忘了這回事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82227515192527&id=221323424616286
https://imgur.com/Nu26eCH.jpg
歡欣鼓舞的準備資料打算去製作筆錄,好在之前就做好準備了印印PTT文章就可以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5618876.A.BB6.html
https://imgur.com/KYAuRZL.jpg
台北東區出發至中和警局實在有夠遠的.....
人生第一發被告成就GET GO GO GO
https://imgur.com/rwbptUc.jpg
承辦員警非常的客氣及親切,看起來也是帥氣的鄰家大男孩,本人不願上表特故無圖
我表示我有作好資料可提供製作筆錄,他拿來一看...吳祥輝..恩?....告你不是他喔..
表示你是因為"[FB]前姚辦助理陳志瑜:姚為了保護我才將我開除"這篇推文被告的唷
陳志瑜? 恩? 他誰?
https://imgur.com/yMf4HC0.jp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8804502.A.73C.html
https://imgur.com/NWEsgoC.jpg
https://imgur.com/tfx8UuW.jpg
噓 ubcs: 根本沒人吵姚這個吧? 消費我大文智賺人氣 220.137.192.34 10/06 13:48
當下我整個大當機...完全無法理解這句到底哪裡妨礙名譽啊.....
而且警局派出所還真的得受理,必須浪費資源來偵辦這種行為....
當下有詢問此篇被告有幾位..員警表示不方便告知,但在確認PTT帳號時我看到約差不多10個帳號
(員警私下表示:其實覺得我說的很好啊,也搞不清楚哪裡有問題)
但尊重司法流程,我還是配合進行筆錄環節,有先詢問員警我是否可用錄影或錄音公開
員警表示拜託我不要這樣作,雖然法令好像無規定,但也未明寫民眾可自行錄音錄影存證公開
筆錄流程很簡單 打開攝像頭之後就開始確認基本資料
因發生在PTT上,有特別詢問此PTT帳號及IP位置是否為我本人所有,有沒有與他人共用?
(中途詢問如何得知我個資? 是否PTT提供? 員警表示非PTT提供,而是IP位置是否本人所有
所以愛發廢文引戰的快去弄VPN吧,我申辦的網路應該不會對警察單位去拒絕提供個資隱私的)
後續就是問 我為何作出此篇推文的動機:回答 "我對此件事評論意見,無針對狀況"
以及對於陳志瑜小姐有無認識?有無仇恨動機?
最後確認完畢後再簽名蓋指印完成筆錄即可,後續等檢察官是否起訴再行通知...
期間有與員警說我會至PTT發文,或事投書至新聞媒體,員警大大整個崩潰拜託我不要..
這樣是會造成員警們及警局的困擾,最後還是同情因素幫忙去碼掉人名級職資訊..
此次對於筆錄流程沒有怨言,員警進行自己應盡職責來承辦事項
但是我無法原諒濫用司法資源濫告的陳小姐,請您回應我那句到底妨礙你名譽什麼?
您有"前小英女孩、前姚辦助理"等被媒體安插的頭銜
但您這樣的濫訴行為不就又會給民進黨部及前老闆帶來不好影響及解讀嗎?
基於此點我是希望您出來說明,你是基於怎樣的原因出來準備訴訟,
以免社會大眾及媒體去誤會民進黨部及前姚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