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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且慢吞 2名監委要調查檢方辦案有無違法?
2018-12-04 22:55聯合報 記者何烱榮╱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4年前在彰化縣長選舉的魏明谷造勢活動上,公開指控國民黨對手林滄
敏擔任彰化縣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時涉嫌詐領五百多萬元補助款,嗆聲若是不實指控,他公
開吞曲棍球;事後,檢察官偵查確認林滄敏未涉案,今年8 月間法院判決段宜康、魏明谷
須連帶賠償林滄敏名譽損失共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外界以為此事已落幕,沒想到
最近監察委員軋一腳,申請調查檢察官是否有違法循私。
據透露,兩名總統蔡英文提名的監委已在九合一選前約談彰化地檢署承辦此案的檢察官,
近日約談彰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台中高分檢檢察長謝榮盛,要調查涉及此案的李姓女秘
書長、張姓選手培訓小組召集人兼教練為何能獲緩起訴,以及時任協會理事長的林滄敏為
何作成不起訴的經過。
法界人士說,監委陳師孟被總統提名上任後,公開表明要幫陳水扁平反,已引起非議;如
今,再傳出兩名監委自請調查已確定的曲棍球案,難免會讓外界連想是不是要幫段宜康翻
案,讓段宜康不用吞曲棍球?
彰檢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彰化縣曲棍球協會李姓女秘書長、張姓選手培訓小組召集人兼教
練,在民國101、102年度分別向行政院體委會、教育部體育署,申請曲棍國家代表隊的集
訓及國外比賽培訓補助經費,涉嫌共同偽造選手的住宿、膳食、零用金等單據,侵吞補助
款共五百多萬元。
到103年3月間,李秘書長自覺良心不安,將侵占的五百多萬元繳回體育署;體育署覺得奇
怪,行文要求協會說明要繳回補助款的原因。李秘書長為圓謊,涉嫌偽造不實的單據、「
彰化縣立體育場活動組」圓戳章,再蓋上她自己的職名章,製作「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支
出憑證黏貼存單」,函覆體育署。
事後有人匿名向廉政署檢舉,廉政署調查後將全案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陳姓檢察官偵查
時,李姓秘書長和張姓教練都認罪,並說明案情;105年1月間 陳檢察官認為兩人涉嫌共
同侵占、偽造私文書等罪,因犯後態度良好,又主動繳回贓款,都作成緩起訴,並依規定
送台中高分檢,高分檢駁回而確定
據了解,彰化縣政府不服,105年5月間聲請再議,並追加林滄敏為被告;彰檢分案由另一
名蔡姓檢察官偵辦林滄敏;縣府再議部分,台中高分檢認為縣府並非告訴人,依法不合而
駁回再議。
蔡檢察官偵查後,認為沒有任何事證足證林滄敏涉案或知情,作成不起訴處分,也依職權
送二審,台中高分檢駁回而確定。縣府不接受,聲請交付法院審判,民國106年4月間彰化
地方法院駁回,全案落幕。沒想到,事隔1年多,監委要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