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一
當事人: fanlongs
判決依據︰
3-1 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證據檢附︰
政治檢舉板(HateP_Picket)檢舉案代號 #1R_VeojP
主訴︰推文「我是覺得文組通通都是智障,學生很可憐」
審理說明︰
基於文組/理組屬於板規定義之非政治群體
板主群合議認定違規,判決水桶35天
案二
當事人: Qooking
判決依據︰
2-14 單篇或多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24hr內5次以上),
違者水桶7天
證據檢附︰
政治檢舉板(HateP_Picket)檢舉案代號 #1R_r-elC
主訴︰多篇文章下推文
「八卦版開始水桶人囉 這幾天洗到有人崩潰被檢舉了」6次
審理說明︰
板主群合議認定違規,判決水桶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