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第二輪投票在台灣做不起來

作者: deegs10221 (怨飄靈)   2018-12-06 16:56:20
※ 引述《alan2579 (大Yo)》之銘言:
: 這篇的論述沒談到這個投票制在規則上的優缺點
: 只有提到人力物資場地
: 所以對這部分提出反面意見
: 首先,
: 第二輪投票如果條件是
: 在低一輪中得票第一的候選人
: 沒有得到有效票的50%以上才進第二輪
: 那這樣以這次2018的九合一選舉來說只有約1/3縣市需要第二輪
但是實際上第一輪要過50%是很難的
從法國歷來總統大選來看
也沒有一次第一輪就通過
: (台北、台南市、新竹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新竹市、嘉義市、
: 其中又有兩個縣是只有5萬人左右
: 這樣算起來第二輪投票的成本遠低於第一輪
: (參考資料:中選會 https://www.cec.gov.tw/)
: 再來是各項成本估算
: 找了一張成本試算圖當參考
: https://imgur.com/03jWG56
: 其中公投票費用不用增加
: 公投公報印製費也不用
: 投票所用品也不用
: 投票人名冊理論上也可以不用
: 但就假設重印好了
: (選務人力+投票名冊+雜支)/ 3 約等於 0.5億
: 選了一個不好的候選人,
: 光是貪污一次或是甚至比較不省錢做個建設一次,應該就不只這個錢了
: 然後四年才能再換
: 我是覺得啦用費用當作不可行的原因比較沒說服力
: 我知道選舉很花錢,
: 但我覺得這不是拿來簡化選舉或是不思考改進方案的好理由
然後這邊跟本滑坡
選到爛人跟用那種選制有關嗎?
你又如何確定第二輪上的不會貪污?
: 像是公投綁大選,
: 聽起來節省成本很好聽
: 但我是覺得沒有很好
: 不如分開
: 真的有了解議題的人再去投
: 或是分開在不同的投票所
: 為了省錢,結果排隊排到有人投不到,這樣也沒有比較好
: 如果是這個制度其實沒有比較好那才是比較合理的不去用的原因
: 但以這次台北市選舉來說,
: 二輪投票制就對三個候選人都是好的,
: 第三名可以得到更真實的票數不用拿被棄保當藉口
: 第二名不用被嘴輸不起,可以跟第一名再一次比較
: 第一名不用被嘴得票率低,不用被嘴慘勝,不用被嘴靠棄保,不用被嘴越級控制中選會
: 我覺得大概4這樣
比起二輪投票制本半天市民覺得
改採澳洲的選擇投票制可能還好一些
你可以在選票上按照個人偏好對候選人排序
比如 蜂蜜檸檬 1 柯P 2 丁3 姚4
然後有過半直接當選
沒過半去掉最後一名
像以上最後一名的蜂蜜檸檬去掉
將最後一名的票以第二偏好分配
像上例第二偏好是柯P
那這票就變成投柯P
持續重複到有人過半為止
雖然開票成本增加
但相較於二輪投票的成本來說還是少上許多
作者: kkenex (kenny)   2018-12-06 16:57:00
改澳洲的無異議,線在的就是最的了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12-06 16:58:00
這可能開票要搭配電子設備 票上加條碼 像MES一樣先掃條碼 再輸偏好順序這樣 要驗票 技術上也做得到 開票也會快一點
作者: deegs10221 (怨飄靈)   2018-12-06 17:01:00
不過還是會有那種到現場才在想順序的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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