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RMIX (約翰.史密斯)》之銘言:
: 這個邏輯有點說不通
: 日本核食進口
: 受影響的是全台灣所有民眾
: 很多人在不知情或是沒其他選擇的前提下
: 可能就間接、半強迫的吃到了自己不願意吃的核食
: 但是去日本玩是自己的選擇
: 有的人覺得核食無所謂
: 各人造業各人擔
: 那他要怎麼去食用那是他家的事
: 就好像之前禁美牛
: 但有些人也是覺得美牛OK啊
: 難道就因此禁止台灣人去美國旅遊?
: 所以禁核食和禁核災區旅遊
: 這兩件事是不同概念
: 柯P不應該把這兩個東西綁在一起討論
問題在於去核災區風險遠高於核災區食品進口啊
以科學觀點來看 核災區食品不小心吃到根本沒差
因為你不可能一天三餐都吃核災區食品啊
好比不小心用到醬油,那只佔你一天攝取量的超小部分
你吃一根香蕉的輻射劑量可能都遠超過它
但如果你去核災區 你一整天都是腳踩核災區的土地
呼吸核災區的空氣 吃喝核災區的水.食物等
難道不會有輻射物質殘留在個人的衣物上 身體內
然後隨著這個人回國 又把這些放射性物質帶進國內?
我們公司數年前進口某個貨物 該船有過境日本
因本公司是輻射相關企業,進口貨品都會依規定做包件表面擦拭輻射檢測
結果就有量到法規許可內的少許輻射物質殘留(但以往都是未檢出)
但貨品本身卻沒有,當時就是推測 經過日本時被沾染到的(那是開頂貨櫃)
不是貨品內的輻射物質外洩出去
只是經過港口就有機會把輻射物質帶進來了
那為何可以允許人們去那邊旅遊好幾天?
不就是因為那些輻射量根本低到沒啥好擔心的?
政府完全不用考慮去那邊回來的人會有輻射病還是啥其他後遺症
不然如果一個地方很危險,進去非常容易生病'受傷甚或死亡
那至少也會立個禁止入內的牌子吧
暗流多的危險水域也會禁止你游泳戲水啊
總不會說 想去玩的人自行承擔風險 政府不需要管讓它天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