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當選舉無效的棄保証據????
我看他講的琅琅上口,一直講一直講一直講,每次都講說這是有力證據,他已經截圖了。
但是截圖代表什麼? 四點以後我還在隊伍裡面,我是可以投票的,就算我用手機發了這條
那又能證明什麼?
真的不知道他的邏輯是什麼,但他這兩週幾乎每次上鏡頭一定講這件事情,到底是怎樣?
我四點以後不能發文趕快救丁守中阿北嗎? 丁64歲了更像阿北吧。
怕就怕在法院要傳喚證人是強制的,證人被傳喚就一定要到庭,要是他拿那些截圖然後
去查IP,然後把鄉民一個一個抓出來去法院強制作證。
可是到底要作證什麼我也搞不清楚。證明我的確發了這條文,所以呢然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