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根本不需要遵守聯合國的規定
結果馬英九居然把兩公約納入國內法,不愧是Bumbler
我對要不要廢除死刑沒有意見,但是法律必須是在國內討論的共識
而不是拿一個外部的規定,以遵守的方式,強制接受
任何法律都應該在國內討論,而不是套用
可惜中華民國的法律體系都是笨蛋,只會套招而已
每每講到甚麼不合理的事情,應該改革,這些Bumbler法律人就會說中華民國是大陸法
不是海洋法等等屁話;而不是討論甚麼是理性、邏輯
這些笨蛋法律人卻還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真是荒謬
更何況這些人都是黨國體系延續下來的獨裁法律人,卻沒有一個人接受檢討
民主轉型第一個要反省、檢討、建立淘汰機制的就是法律體系
因為這些法律人,蔣介石、蔣經國、國民黨、外省人才能實施獨裁暴政統治
沒有檢討法律體系根本是假民主,是全世界的笑話